第二章 入處相應
六入處誦
第二 處擇攝第二
二 入處相應[1]
如是已說〈行擇攝〉,〈處擇攝〉我今當說。
上面講的是〈行擇攝〉,以下要說〈處擇攝〉。
行,是指有為法。處,是指六入處。擇攝,相當於現代的章節單位。
真觀按,五陰誦(陰相應)的內容主要是建立正見,斷除見所斷煩惱;六入處誦(入處相應)的內容主要是斷除修所斷煩惱,證得阿羅漢。
嗢拕南
總嗢拕南曰:
初安立等、智、同等,最後當知離欲等。
別嗢拕南曰:
安立與差別,愚、不愚、教授,
解脫、煩惱、業,皆廣說應知。
「安立」──受蘊的五種相
由五種相,當知安立諸受差別:一、自性故,二、所依故,三、所緣故,四、助伴故,五、隨轉故。
諸受可以透過五種相來觀察:
自性故者,謂有三受:一、苦,二、樂,三、不苦不樂。
一、自性,這是說三受:苦受、樂受、不苦不樂受。
所依故者,謂有六種,即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與意。
二、所依,這是指內六入處,也就是眼入處、耳入處、鼻入處、舌入處、身與意入處。
所緣故者,謂色等六所緣境界。
三、所緣,這是指外六入處,也就是色入處、聲入處、香入處、味入處、觸入處與法入處。
助伴故者,謂想、思或餘善、不善、無記心法與此相應。
四、助伴,包括想、思,和各種相應的心所法。
隨轉故者,謂此相應心,由依彼故,三受隨轉,彼為諸受同生同滅所依止處。
五、隨轉,這是指與受相應的心(六識身)和心所法(六觸身),依於它們,三受才能夠運轉。
[1] 《瑜伽師地論》解釋《雜阿含經》的部分,最上層的章節是「誦」,相當於現代人所用的「篇」或「部」,包括〈五陰誦第一〉〈六入處誦第二〉〈雜因誦第三〉〈道品誦第四〉〈八眾誦第五〉〈弟子所說誦第六〉〈如來所說誦第七〉。「攝」不是重要的章節層次。重要的是「相應」。「相應」本身是獨立計算的,例如〈五陰誦第一〉 只有一個〈一、陰相應〉,而接下來在〈六入處誦第二〉當中的就是〈二、入處相應〉,而在〈雜因誦第三〉則有〈三、因緣相應〉〈四、諦相應〉〈五、界相應〉和〈六、受相應〉。在本書中,用「相應」做為章名,原有的章節名稱和次序,則視為原文加以保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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