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朋友大家好,現在是2022年10月24日下午07:30。
我是呂真觀,很高興再來跟大家分享「實證因明學」,今天講的是〈地論因明處〉。
五、論墮負
論墮負者,謂有三種:一、捨言,二、言屈,三、言過。
有三種情形顯示立論者落敗:一、捨言,二、言屈,三、言過。
按,立論者落敗,有時候只是他不善言詞、思辨、蒐集證據,不一定表示他的主張錯誤。
捨言,意思就是放棄自己的言論。言屈,就是在言語上輸給人家。言過,就是立論有過失。後面有詳細的解釋。
捨言
捨言者,謂立論者以十三種詞,謝對論者,捨所言論。何等名為十三種詞?謂立論者謝對論者曰:「我論不善」「汝論為善」「我不善觀」「汝為善觀」「我論無理」「汝論有理」「我論無能」「汝論有能」「我論屈伏」「汝論成立」「我之辯才唯極於此,過此已上更善思量,當為汝說」「且置是事」「我不復言」以如是等十三種詞,謝對論者,捨所言論。捨所論故,當知被破,為他所勝,墮在他後,屈伏於彼,是故捨言,名墮負處。
所謂的捨言,是指立論者以十三種言詞向對方認錯,放棄自己原來的主張。既然他放棄自己的主張,表示他被別人說服,落於下風:
一、我的主張不好。
二、你的主張好。
三、我不善觀察事實。
四、你善於觀察事實。
五、我的主張沒道理。
六、你的主張有道理。
七、我的主張沒有用處。
八、你的主張有用處。
九、我的主張沒辦法成立。
十、你的主張能夠成立。
十一、我的辯才有限,超過限度的部分,我還要再仔細想想,到時再跟你說。
十二、這件事暫且不要再討論了。
十三、我不再說了。
捨言,是立論者用大家都看得懂的方式放棄自己的主張。前面10種都是明示「你贏了,我輸了」,直接認輸。
第11是承認自己的辯才有限,但前提是辯論已經開始。要是根本沒有辯論,就沒有輸贏的問題。有可能是一開始,你就知道自己不懂,所以沒有發表主張。成佛要經過三大阿僧祇劫,除了究竟佛,其他人都有某些地方不懂,承認自己修證不到位並不丟臉。即使已經開始辯論,發現自己的主張有問題,即時認輸也不失光明磊落。最糟的是強詞奪理,死不認錯。
第12是「且置是事」。這個是古文的用法,現代人會說:「我們暫且不要討論這個事情。」這是什麼意思呢?雙方辯論到一半的時候,對方很厲害,我不知道怎麼講,很沒面子了,就這麼講。這就表示,他已經承認輸了。
第13「我不復言」(我不再說了)相當於說:「有你的言語就夠了,我不用再講。」聽說日本「批判佛教」學者已宣布,他們不會再做更多的立論。他們挑起了軒然大波,大家正在找他們理論,他們卻不再講話,這等同公開認輸。
大家要注意一件事,辯論的輸贏跟事實沒有必然的關係。有一個很有名的辛普森案,辛普森是一個足球明星,他的前妻跟男友被人用很殘忍的手段殺死。檢察官認為辛普森嫌疑重大,把他起訴,但法院認為沒有足夠的證據,判決無罪。在這種狀況下,你可以斷定人絕對不是辛普森殺嗎?其實不行。文明國家的刑事訴訟法都有無罪推定,如果檢察官不能證明被告有罪,便推定被告無罪。無罪的判決,只是說明檢察官沒有找到足夠的證據,無法確認辛普森是否殺人。後來辛普森在民事審判中敗訴,民事法院認為辛普森殺人,應賠償被害人家屬。
辯論也存在這種情況,有的人不善於思辨、不善於收集證據,或者邏輯方法不好、脾氣不好,各種原因都會讓他輸掉辯論。兩個人之間的辯論,一個人把對方都駁倒,你聽到勝方的理由,自己沒有去觀察跟思維整理,對你來講就不是現量,只是正教量。
言屈
言屈者,如立論者,為對論者之所屈伏,或託餘事方便而退,或引外言,或現憤發,或現瞋恚,或現憍慢,或現所覆,或現惱害,或現不忍,或現不信,或復默然,或複憂戚,或竦肩伏面,或沈思詞窮。
所謂的言屈,是指立論者為對方所屈伏,這包括以下的情形:
假託餘事方便而退者,謂捨前所立更託餘宗,捨先因、喻、同類、異類、現量、比量及正教量,更託餘因乃至正教。
一、假託餘事方便而退,這是指立論者捨棄先前的宗旨,或者捨棄了原先支持宗旨所用的因、喻、同類、異類、現量、比量及正教量,改用其它。
「宗、因、喻、同類、異類、現量、比量、正教量」叫做能成立法。宗,是宗旨。因是理由,包括喻、同類、異類、現量、比量、正教量。喻就是譬喻。同類、異類,是分類。現量、比量、正教量是知識來源。
比如有人主張「四大極微是常住法」,你問他:「四大極微如果是常住法,它就不能被第八識所出生,也不能收攝於第八識,那佛教『三界唯心,萬法唯識』的宗旨就要改寫。」他發現自己不對,於是又修改主張為「四大極微本身不是常住法,但是四大極微的種子是常住法」。這就是放棄了原來的宗旨另立了一個宗旨。
又比如他先主張「天上有雲,所以地面就會下雨」,人家說:「那為什麼有時候有雲卻不下雨?」於是他又改為「雲要很密集才會下雨」。類似這樣,只要修改原來的主張,你就算輸了。
這要求得很嚴格,就像博士論文的答辯。評審老師也是在這方面挑你毛病,「邏輯不正確」「譬喻不好」「分類不合理」「引用文不完全相符」等等。這都是你的立論有缺陷,影響到你立論的完整性。你在立論中某些地方有缺陷,對於一個論文的完整性都會造成傷害。
前面講《論莊嚴》的時候,提到「言具圓滿」。你要能够依法義建立語言,讓義理顯得巧妙而雄壯。雄壯就是別人沒有辦法挑你的毛病。你的論文從頭到尾都必須是對的。要是被人家挑出一個小毛病來,就「論墮負」來講你在這個地方就輸了。你的思維跟言語都要儘量正確,這非常困難。尤其講錯話是很難避免的,也許要成佛的時候才能完全辦到。真觀遠遠達不到這個要求,常常不小心就講錯話,我今天就把手錶跟手機講混了,所以人家一聽:「哎,你怎麼搞的,手錶跟手機也沒搞清楚。」這種情況在我們身上常發生,因為講話幾乎沒有準備時間,但你要寫成論文,那完全不一樣,有的學者謹慎到了極點,可能一兩年寫不出一篇文章來,因為他很怕自己會寫錯,所以他就是字字斟酌。
真觀只能做到:別人沒辦法挑我核心義理的毛病。我的核心義理就是「一切有為法皆是第八識流注種子現起的功能差別,若離業力與妄想,它們什麼都不是。」還有三乘的核心法義,六見處、十二因緣、諸法空相,不會有重大錯誤,害你沒辦法解脫甚至下三惡道。
作為一個菩薩法師,你要儘量讓立論無懈可擊,這是很高的標準。以前一位學員說「他想做一個菩薩法師」。我說「開悟,甚至大乘見道都比做一個菩薩法師簡單」。因為菩薩法師要立論,裡面很多東西,他根本沒有學習過。像邏輯,哪一種情況可以導出正確的結論,哪一種情況不行,很多人搞不清楚,雖然他還是可以開悟,甚至大乘見道,但要作為一個菩薩法師就不行。
在學術或者是在法義辯論上,你去挑人家雞毛蒜皮的問題很沒意思。大家作為一個旁觀者也要判斷,這個毛病是不是重要的部分,如果是,那他的錯誤也只限於那個毛病,不要把它擴大。如果有人想用這種小毛病來暗示「因為他犯了這個小毛病,所以他所有的話都不能聽」,就是過度推論,反而證明這個人的邏輯思維有問題。
你如果碰到不肯認輸的人要怎麼辦?你可以把《瑜伽師地論》裡面關於輸的這幾種情況簡略列出來,然後告訴他「你屬於這種情況」。但有一些很不可理喻的人,你可以直接不理他,因為再跟他理論下去,就是「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」,人家沒有打算用理性的方式來處理,只想耍無賴耍流氓,你就不需要再跟他講道理。這種人不是可以用理性去度化的,那就等待未來的機會,不要把自己有限的精力做無謂的浪費。像正覺同修會抨擊真觀,我大部分都沒回應,因為他們沒有理性,將來佛教史一定會把這件事情講清楚的。
將來有人成佛,他跟弟子講過去世的事情,這件事情肯定會講出來。比方世尊自己講自己過去世曾經因為毀謗善知識下墮地獄70劫。有的是他被人家毀謗,世尊以前是常不輕菩薩,他喜歡跟別人講「你將來一定會成佛」,結果人家不但不領情,還罵他,打他,用石頭丟他,然後他一邊跑一邊說「我不敢輕視你們,你們將來都會成佛」。究竟佛對過去能够如實了知,他的評論也是最恰當的,這個是真正的佛教史。
引外言者,謂捨所論事,論說飲食、王臣、盜賊、衢路倡穢等事,假託外緣捨本所立,以遣他難。
二、引外言,這是指立論者放棄正在討論的事,而去說不相干的事,如飲食、政治、盜賊、街談巷議等,想要逃避他人的質疑。
你問他一件事情,他不正面回應你,跟你扯到別的事情去。很多網絡上的辯論或者日常生活當中,兄弟抬槓或夫妻鬥嘴,常出現這種招數。這個沒有關係,反正彼此都知道對方是故意跟你鬧的,不會真的生氣。但如果在正式辯論的場合,還有人這麼搞,就是不入流的手法,與認輸無異。
現憤發者,謂以麁獷不遜等言,擯對論者。
三、現憤發,這是指立論者以粗糙傲慢的言語,貶損對方。
「你是什麼東西,你哪有資格跟我講話。」有的人會用傲慢的態度來鄙視對手。以前我寫風水的東西。有人留言「這是迷信」,我就說「你沒有驗證就亂下結論,這不是科學的態度」,那人就說「你沒有資格講科學」。你去網絡上看,到處都有人在用這種不入流的手法,你跟這些人較真的話,會被他們活活氣死,還不如不要理他。按照辯論規則,他已經輸了。
現瞋恚者,謂以怨報之言,責對論者。
四、現瞋恚,這是指立論者生氣地講話。例如:「我生氣了,你還不閉嘴。」
佛陀在《雜阿含經》講:「世間智者言有,我亦言有……世間智者言無,我亦言無。」哪些人是世間智者呢?就是通達邏輯學、語言學,知道辯論哪種情況算贏哪種情況算輸的這些人。在這一期的地球文明史,世間智者一向都是少數人。因為這個緣故,喜歡實證佛教的人不可能太多。很多無智的人在批評我們,包括正覺同修會那些依人不依法的信徒,還有我們退轉的學員,我們沒辦法跟他們談理性,只好暫時不理會他們。
真觀講的因明學世間智者是會認同的。實證佛教學派的特色和優點就是我們把佛學跟現代學術接軌。那現代學術是哪些人?就是很少數的世間智者。比方說邏輯學家。語言學家等等,或者受過邏輯語言學訓練的這些學者。其實這個跟天賦有關。有些人自然而然就學會了,他並沒有上過什麼邏輯課,很多學者都屬這種情況。如果你邏輯不好,不能獨立思考,真的就不行。能獨立思考的人真的很少,有些人一上來就給你「蓋章」,直接說你是附佛外道,或者說你是破和合僧什麼的。他有偏見、成見,自己從不檢查自己的觀點是否符合道理,這種人非常多,我們沒有多少時間,碰到度不動的人,就不要浪費時間一直跟他糾纏。
現憍慢者,謂以卑賤種族等言,毀對論者。
五、現憍慢,這是指立論者指責對方種族卑賤。例如:「你出身賤民,沒資格跟我講話。」
在印度有分種姓制度,有高種姓跟低種姓,還有最糟糕的賤民,連低種姓都不如。或者說:「你是鄉下人,沒有資格跟我談這個事情。」實際上身分跟他講話有無道理根本無關。卑賤的人也可以講對的話。那你為什麼要因為他的身分就直接否定他的話呢?這是「以人廢言」的謬誤,正覺同修會喜歡用「退轉者」來給別人貼標籤,這都是不應該的,在立論的時候這樣做就屬於言屈,可以直接判定他輸了。這樣的東西只有正覺同修會自己的學員在看,他們覺得沒有問題,這些人不懂因明學,只是世間的愚痴人而已。
現所覆者,謂以發他所覆惡行之言,舉對論者。
六、現所覆,這是指立論者揭發對方的隱私。
這一招正覺同修會和琅琊閣都常常用。一個人私底下犯了什麼道德上的過錯,跟立論的對錯無關,應該就事論事,甚至一個人有沒有開悟也根本不重要。
不過有一件事情例外,一個宣稱證果的人做出很卑鄙的事情,受人家批評,他沒辦法指責別人。比方我說自己是大乘見道者,要是我做出來的事情違背分證解脫的境界,人家是可以批評我的。蕭平實老師人家也可以批評他,因為他宣稱自己是地上菩薩,要是他做某件事看起來沒有地上菩薩德行,人家當然一定會拿出來講。雖然如此,你還是不應該去揭發人家的隱私。因為,是否具足解脫功德,從他在公眾面前的表現就可以判斷,不需要去揭發別人的隱私。
隱私權是現代社會才開始重視的,但佛教竟在2000多年前就有這樣的主張,實在是很不得了。這個部分完全能够跟現代學術接軌。
現惱害者,謂以害酷怨言,罵對論者。
七、現惱害,這是指立論者詛咒對方。例如:「你會不得好死。」「護法神會收拾你。」
現不忍者,謂發怨言,怖對論者。
八、現不忍,這是指立論者威脅對方。例如:「我打死你。」
這是指辯論者威脅對方,例如「我打死你」。「怖」就是讓你害怕。所以這是一種威脅,如果拿現代法律來看,這是一種犯罪行為。
現不信者,謂以毀壞行言,謗對論者。
九、現不信,這是指立論者以黑材料破壞對方的信用。這是「以人廢言」和「依人不依法」的謬誤。例如說人家:「福報不好,面露反骨。」
這句話也是我聽到佛教界的人講的話。我已經忘記是從哪裡聽來的,但想起來還是覺得很好笑。通達因明的人不會用這種方式來立論,因為這跟理論的正確性完全無關,但有些人就是喜歡用這種方式立論,這表示他因明不好,還喜歡跟別人炫耀自己的無知。
或默然者,謂語業頓盡。
十、默然,這是指立論者無話可講。
默然就是說他就是被你講到不知道怎麼回答,也沒有使用的那些不入流的手段。
或憂慼者,謂意業焦惱。
十一、憂慼,這是指立論者顯示很焦慮的樣子。
竦肩伏面者,謂身業威嚴而頓萎顇。
十二、竦肩伏面,這是指立論者聳肩低頭,失去身業的威嚴。
沈思詞窮者,謂才辯俱竭。
十三、沈思詞窮,這是指立論者沈思不知道該如何辯解。
默然、憂戚、竦肩伏面、沈思詞窮,這是一個正常人的反應,他辯論輸了不知道該怎麼辦,但是他又沒有勇氣直接講我輸了,這種情況也是言屈。
由如是等十三種事,當知言屈。前二妄行矯亂,中七發起邪行,後四計行窮盡,是名言屈,墮在負處。
有以上的十三種情況之一,就是言屈。前二種是逃避,中間七種是發起邪行,後面四種是計行窮盡。這都是言屈,視為輸家。
前面兩種是在逃避,第一是另起爐灶,第二是偏離辯論主題。中間七種是最不入流的方法,駡人、威脅人家、揭發別人的隱私等等。後面四種是正常人的表現,他沒有掩飾自己的窘態,只是不願意認輸,這還好,但也是算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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