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朋友大家好。现在是2021年12月27日下午8点06分。我是吕真观,很高兴再来跟大家分享实证因明学。现在要讲的是业比量。
业比量
业比量者,谓以作用比业所依。
业比量,是以作用来推测作用的主体。
如见远物无有动摇鸟居其上,由是等事比知是杌。若有动摇等事,比知是人。
例如看到远方的东西不动而鸟住在上面,由此可以推知是干枯的树木。如果看到会动摇,可以推知是人。
广迹住处比知是象,曳身行处比知是蛇。
看到住处和足迹广大可以推知是象,看到有东西摇摆地前进可以推知是蛇。
若闻嘶声比知是马,若闻哮吼比知师子,若闻咆勃比知牛王。
听到嘶声可以推知是马,听到哮吼可推知是狮子,听到咆勃可以推知是牛王。
见比于眼,闻比于耳,嗅比于鼻,甞比于舌,触比于身,识比于意。
有见可推知有眼,有闻可推知有耳,有嗅可推知有鼻,有尝可推知有舌,有触可推知有身,有意识可推知有意根(此处应更正为「有了别可推知有意识」)。
水中见碍,比知有地。
水下见到障碍,可推知为地。
若见是处草木滋润茎叶青翠,比知有水。
看到草木滋润茎叶青翠,可推知有水。
若见热灰,比知有火。
看到热灰,可推知有火。
丛林掉动,比知有风。
看到树木摇摆,可推知有风。
瞑目执杖,进止问他,蹎蹶失路,如是等事,比知是盲。
看到有人闭着眼睛拿着手杖,老是问人家路怎么走,地不平整他就走不好,可以推知是盲人。
高声侧听,比知是聋。
看到有人讲话很大声,经常侧着耳朵听人讲话,可以推知是重听。
正信、聪叡、离欲、未离欲、菩萨、如来,如是等类,以业比度,如前应知。
前述正信、离欲、未离欲、菩萨、如来的相比量,其实也是业比量。
由显示出来的功能性去判断本体,叫业比量。这个比量有五种,我通常记不住是哪五种,我记住的是比量的意义。我再三再四地讲,比量是根据证据所做的研判,没有办法百分之百地确定。这个地方的这些例子,你一个一个去看,是不是都无法完全确定。
比方说,你看到远处有东西,不知道是干枯的树木还是一个人。你乍看之下不知道是什么,结果后来它在动,好像有手脚的样子,就可以知道原来是个人。如果一直都不动,还有鸟在那个地方来来回回的,就知道是树木不是人。那有没有可能弄错呢?这个是有可能的。佛经记载,有一个菩萨,一坐就坐很久,有一只鸟以为他是树木,就在上面筑了一个巢,菩萨出定的时候发现头上有个鸟巢,他想:「要是我现在站起来,母鸟就不敢回来,小鸟都会饿死。」于是,他重新入定,等鸟飞走了,他才出定。如果你看到很像是树的东西,竟然走起路来了,你能不能确定他就是一个人?其实还是不能,也有可能是机器人,对不对?所以这是没有办法确定的。
「广迹住处比知是象」,如果说你看到一个很大的脚印,或者你看到一个很庞大的一个洞穴,用这样子去推知是象,有没有可能判断错误?我相信还是有可能的。
「曳身行处比知是蛇」,现在有看起来像蛇的机器,也是用蛇的那种方式前进,你远远看,根本不知道那个不是真正的蛇。
那后面还有一些例子,听到某种叫声,你就知道是某种动物。现代有录音机和电脑,很多东西都可以模拟出来。
「见比于眼」,你说有见,那我就想你应该是有眼睛,对不对?那如果说你是用天眼去见的,像天眼第一的阿那律尊者,他眼睛瞎了,平常都用天眼在看。那天眼不是一般意义的眼睛,他看得到但不是用眼睛。
我们最近常讲,有所谓的五眼:肉眼、天眼、法眼、慧眼跟佛眼。三乘出世间的圣贤都有法眼可以「究竟诸道」,就是他可以让六道轮回不再现起。另外还有一个慧眼「能度彼岸」,意思是说,慧眼可以让你度一切法到彼岸,这只有大乘见道者才会有的。法眼和慧眼都不是用肉眼去看的,它们是意识思维,根据一些现象来做判断。比方说「五阴非我」并不是用肉眼去看,只能用法眼去看。「诸法空相」只能用慧眼看,而不是肉眼。
「水中见碍,比知有地」。这个在小说里面可以看到这种情节,潜水艇在海里,看到下面有障碍物,大家以为是海底,结果是鲸或者大乌贼。
从这些例子你就可以知道,这些例子去做这种比量的推测的时候,是没有办法确定的。那这样子大家可不可以理解。
真观再三再四跟大家讲,现量是可以确定的,比量是不能确定的。《瑜伽师地论》讲现量「非已思应思境界」,这很容易让人误会,以为只要一涉及思维,就不是现量。并不是这样,因为《瑜伽师地论》讲「已思应思」是比量,而比量的例子都是不能确定的推测。所以我们可以确定,现量就是可以确定的知识。比量就是用猜的,也许你有八成九成的这种把握,但就是不能确定下来。
「贤不二」说:所有老师讲的,都有一个隐藏条件,就是我们站在被观察者之外,对吧?可以知道被观察对象的全部,否则我们无法判定。
嗯,可以这样讲,简单来说,就是有能见跟所见。如果你反过来观察自己,去判断自己这个五蕴有什么体性,发现五蕴非我不异我,如果不异我,全体都是我,这样就没有谁可以观察我跟我所。所以就会导出一个「无我、无我所」的结论,成为世间的圣贤。西方的逻辑学一直困在能见跟所见,没有办法出离世间。佛教的因明学到了一定的深度,就离开能见所见,转入胜义谛,胜义谛离开三量,这样才能出离世间。
「原来在梦里」说:对于某个知见,你要知道是现量、比量,还是正教量。这就是老师需要我们理解的吧?
没有错,你一定要弄清楚。如果你连这个都不知道,就是一个愚痴人。有的人是属于这种情况,其实他只是看经典而已,他却觉得自己会了。还有就是新闻,新闻如果是由亲见事实的人来告诉你,那是正教量。但如果是找一个专家来评论,没有交待充分的理由就下结论,这可能只是他个人的猜测。对于重要的事情,要是出错了就会下三恶道的时候,只能采用现量,不然宁可搁置判断。
有的人引用经教,证明自己的主张一定是对的。其实从经教理解的知识,最好的状态之下也只是正教量而已。如果误会了,就变成非量。正教量不一定靠得住,因为你可能会误解,也有可能是翻译错误,或者是有一些细节你不晓得。特别是佛弟子造的论,更要谨慎,有很多是未悟的人所造的论,不能当成正教量。一样是佛弟子,他为什么不相信真观的书呢?大概是因为死人比较厉害吧!像民国时代的著作,从中华电子佛典查出来,他就会觉得「非常神圣,保证正确」。
如果只有六分的证据,就讲那六分的证据。比方说,我如果是佛经里面的那个人,可以说:「某某阿罗汉和一个女人在同一个地方过夜。」他如果这么讲,就没有问题,不算毁谤,因为这符合事实。这跟阿罗汉有没有犯戒是两件事。因为犯戒必须有故意或过失,光只是和异性在同一个地方过夜,还不足以判定。你眼睛看到什么,你就描述什么,不要再加上自己的猜测,不然你要明确地告诉别人自己是在猜测,绝对不能把猜测当成事实来描述。
「2539」讲:阿罗汉和女人共处一室整晚,女人离开的时候脸上带着性事后的痕迹。这句话虽然是对的,但是引人遐想。
如果有一个人做这种描述,阿罗汉还是有辩白的可能性,所以这个不会构成毁谤。
法比量
法比量者,谓以相邻相属之法,比余相邻相属之法。
法比量,是以相邻而有关连的现象,推知其他。
如属无常,比知有苦。以属苦故,比空、无我。
例如由无常推知有苦,由有苦推知空、无我。
以属生故,比有老法。以属老故,比有死法。
由生,推知有老。由老,推知有死。
以属有色、有见、有对,比有方所及有形质。
以有色、有见、有对,推知有方所和形质。
属有漏故,比知有苦。属无漏故,比知无苦。
由有漏,推知有苦。由无漏,推知无苦。
属有为故,比知生住异灭之法。属无为故,比知无生住异灭法。
由有为法,推知有生、住、异、灭。由无为法,推知无生、住、异、灭。
如是等类,名法比量。
这些推测,称为法比量。
你把法比量的到子一个一个拿出来看。基本上这些例子,在论著者来看都是不一定的。
无常是不是一定有苦?我讲过,在遥远的天际有一个恒星突然间爆炸,体现了无常,但是却没有苦,因为没有人把它当着我或我所。如果我今天要死了,,我把五蕴当成是我,我就会很难受。我们的学员,如果交情跟我比较好,认为是「我的老师」或者「我的朋友」,把吕真观当成我所,吕真观死掉的时候,你就会有苦。吕真观生病的时候呢?就是我生病,我苦。当成我或是我所,面临无常的时候,就会有苦。要是不把它当成我或我所,虽然无常,并不会有苦。
在刹那刹那当中,有很多量子一直在生灭当中,你身上的细胞也一直在生灭,你都察觉不到。所以,要有觉知心去察觉那个苦,对不对?连觉知心都没有,哪来的苦?因此,不能说无常就一定有苦。
2539说:遥远的恒星爆炸,可以知道住在那里的众生会很苦,这种呢?
那里的众生一定也是把它当成我或我所才会有苦。
「以属苦故,比空、无我。」这就不用一个一个去讲。因为这些东西,你要知道它背后的逻辑。
「属有为故,比知生住异灭之法。属无为故,比知无生住异灭法。」《杂阿含经》说有为法是有生住异灭之法,那无为法是没有生住异灭的法。这个本身是定义,按照西方的逻辑,这是语言文字的代换,并不涉及推理。不过,在佛教来看,定义并非绝对。例如色法应该是有为法,但只要换个角度来看,色法就是无为法,因此《心经》才会说「色即是空,空即是色」。要是你以为色法是有为法,但只要换一个角度看,就是「诸法空相,不生不灭」,这样就是无为法。
2539说:无为法是本质,有为法是表现形式。
这个说法还满不错的,可以这样理解。比方说你看着屏幕,不能说它不动,因为它上面有一些光影一直在改变着,也不能说它动,因为屏幕本身一直都不动。这样大家可不可以理解?有为法都是种子的变现,好像有生住异灭的样子,但并不是真的有。就好像你看电影,里面有人死了,那是真的死吗?那当然不是真的死。如果不是真的生,也不是真的死,那就是从来没有动过,用这个角度观察,岂不就是无为法吗?
法比量都要在相名分别里面去做判断,但你可以有不一样的观察角度。所以,色蕴可以把它当成有为法,也可以把它当成无为法,就看你用哪个角度去观察。所以,有为法就不一定是生住异灭了,对不对?你只要看懂这个例子,就知道论主的思路了。
因果比量
因果比量者,谓以因果展转相比。
因果比量,是以因推果,以果推因。
如见有行,比至余方。见至余方,比先有行。
例如看到有人在走路,可以推知他会到别的地方。看到有人到了别的地方,可以推知曾经走路。
若见有人如法事王,比知当获广大禄位。见大禄位,比知先已如法事王。
看到有人很善巧地为国王服务,可以推知他会得到高官奉禄。看到有人得到高官奉禄,可以推知他曾经很善巧地为国王服务。
若见有人备善作业,比知必当获大财富。见大财富,比知先已备善作业。
看到有人很善巧地从事职业,可以推知他可以发大财。看到有人发大财,可以推知他曾经很善巧地从事职业。
见先修习善行恶行,比当兴衰。见有兴衰,比先造作善行恶行。
看到有人修善行、恶行,可以推知他将来会兴旺或衰败。看到有人兴旺或衰败,可以推知他曾经修善行、恶行。
见丰饮食,比知饱满。见有饱满,比丰饮食。
看到有人吃大餐,可以推知他能吃饱。看到有人吃饱,可以推知他曾吃大餐。
若见有人食不平等,比当有病。现见有病,比知是人食不平等。
看到有人乱吃东西,可以推知他会生病。看到有人生病,可以推知他曾乱吃东西。
见有静虑,比知离欲。见离欲者,比有静虑。
看到有人有初禅以上的定力,可以推知他已离欲。看到有人已离欲,可以推知他有初禅以上的定力。
若见修道,比知当获沙门果证。若见有获沙门果证,比知修道。
看到有人修道,可以推知他可以证得四向四果。看到有人证得四向四果,可以推知他曾经修道。
如是等类,当知总名因果比量。
以上的例子都是因果比量。
是名比量。
以上为比量。
因果比量主要的问题是在哪里呢?佛教不是一因一果论,佛教是因缘论。因不一定产生果,果也不一定可以倒推到因,没有考虑到「缘」的影响,就会发生例外。
「如见有行,比至余方。」你看到有一个人在走路,你可以知道他将到达别的地方。一定是这样吗?并不一定。他如果是在绕圈子,就没办法到别的地方。「见至余方,比先有行。」他原本在别的地方,现在到你这里来,他是不是一定有走路?不一定,他可能是坐车来的。
其实「比」这个字是一个像形字,表示两个人方向一样,靠得很近。所以,「比」就是靠近的意思,「比知」是近乎事实的意思。从论主的措词,就可以知道,论主不认为这是绝对不会有例外的。
「若见有人如法事王,比知当获广大禄位。」如果你看到有人很善巧地为国王服务,可以推知他会得到高官俸禄。是不是一定会这样子?不一定!有时候国王就是看他不顺眼,他明明做的很好,但是国王就是不提拔他。「见大禄位,比知先已如法事王。」他官做得很大,一定曾经很善巧地为国王服务吗?这个也不一定,只要国王看他顺眼,就可以让他做大官。
我们时间不是很多了,所以我就不一个一个讲,你有兴趣的话,可以参考《实证佛教导论》第三章比量的部分,你也可以自己一个一个检查,确定这里面所举的例子,只是接近事实,但不能保证一定是这样。
有人说:看到有人证果,可以推知他曾经修道,为什么不一定?
初果只是见地上的成就,可以一次对话就证得,不一定要经过修道的过程。
萧然若寄问:业比量中,说「识比于意」,有意识可推知有意根,这个有例外么?难道可以有意识,没有意根吗?
这我也不知道。(课后有一位朋友代答:《地论》的「意」,有时是意识和意根的合称,而「识」则是指了别,因此「识比于意」应该是指有了别的现象,可以推知是意识、意根在了别。这只是比量,因为也有可能是第八识在了别。)
质清问:「见有静虑,比知离欲。见离欲者,比有静虑。」这个为什么也不一定?
一个人没有离欲,是不是一定没有初禅?不一定,因为他那个没有离欲的状态可能是表演出来的,例如奉佛敕令在人间示现为淫女的阿罗汉。有静虑也不一定离欲,因为原本有初禅的人可能被诱发性欲。智顗《小止观》说有一群离欲的仙人,在飞行时看到国王带着宫女们在野外跳脱衣舞,因而退失定力,从天上掉下来。国王问他们:「你们有没有证得沙门果?」「没有。」「那有没有证得初禅?」「我们原本有初禅,可是刚刚退转了。」国王很生气:「没有离欲还敢看我的女人跳脱衣舞!」不管三七二十一,把这些仙人都砍手砍脚。
其实有些东西,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例外。但从「比知」的措词可以看出,论主认为这些东西都是有例外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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