供養菩薩法師
「世尊!我當云何識知是人而為供養?」
迦葉問:「我們怎麼知道某人屬於這四種人而供養他呢?」佛陀告訴迦葉:
若有建立護持正法,如是之人應從啟請,當捨身命而供養之,如我於是大乘經說:「有知法者,若老若少,故應供養、恭敬禮拜,猶如事火婆羅門等;有知法者,若老若少,故應供養、恭敬禮拜,亦如諸天奉事帝釋。」
佛陀的答案也很簡單。如果有人在建立護持《大般涅槃經》的法義,你就應該隨從這個人,然後諮問《大般涅槃經》的法義。所以,要從一個人的實際作為去判斷他到底是不是屬於這四種人。你可能會覺得奇怪,初果向菩薩怎麼能夠講《大般涅槃經》呢?這部經非常強調依法不依人,只要他講的經義是對的,對你有益,你就應該去隨學,而且是「當捨身命而供養之」。當然,「捨身命」是很嚴重的情況,現在還沒有那個必要,你拿身命去供養菩薩,他也不知道要怎麼接受。這裡的意思是說,在狂亂的末法時代,會有一些人想要殺害演說《大般涅槃經》的菩薩法師。這在佛經裡已經有預言,在末法時代的最後八十年,菩薩法師演說常恆不變如來之藏是有生命危險的,隨時都有可能被殺掉。《大般涅槃經》講,曾經有惡人要去殺害菩薩法師,有一個國王率領軍隊去守護,竟然連國王自己都送了命。這種情況就屬於「當捨身命而供養之」。但這是在未來世很糟糕的狀況下才會發生的事情,現在還沒有到那種時候。
所以,佛陀在大乘經裡面也有講,「有知法者,若老若少,故應供養、恭敬禮拜」,只要這個人懂得一點點佛法,你就應該供養他。這裡的供養有時候只是恭敬,恭敬本身就是供養。還有,你願意信受這個法門,這是法供養,不一定要捨身命。沒到那個時候,你隨便拿身命去供養,沒有這樣的道理。因為我們的身命是道器,不能為了證明佛法,隨隨便便就點火自焚,或者是做出其他的極端舉動,這都是不對的。而且,當捨身命,並不是要你自殺,而是說你為了守護某個人而被別人殺了,主要是指這種情況。
接下來佛又講了兩個譬喻。有人在演說《大般涅槃經》的時候,我們就應該恭敬禮拜,就好像事火婆羅門對待聖火一樣,也好像天人奉事帝釋一樣。事火婆羅門就是拜火的婆羅門,他們認為火焰是神聖的媒介,希望通過火祭、侍奉火神來獲得解脫。「天人奉事帝釋」,這裡的天人是指忉利天的天人,帝釋就是忉利天的天主。
迦葉菩薩白佛言:「世尊!如佛所說,供養師長正應如是。今有所疑,唯願廣說。若有長宿護持禁戒,從年少邊諮受未聞,云何是人當禮敬不?若當禮敬,是則不名為持戒也。若是年少護持禁戒,從諸宿舊破戒人邊諮受未聞,復應禮不?若出家人,從在家人諮受未聞,復當禮不?然出家人不應禮敬在家人也;然佛法中年少幼小應當恭敬耆舊長宿,以是長宿先受具戒、成就威儀,是故應當供養恭敬。如佛言曰:『其破戒者,是佛法中所不容受,猶如良田多有稊稗[1]。』又如佛說『有知法者,若老若少,故應供養如事帝釋』,如是二句其義云何?將非如來虛妄說耶?如佛言曰『持戒比丘亦有所犯』,何故如來而作是說?世尊亦於餘經中說聽治破戒,如是所說其義未了。」
這裡涉及到一般原則和特殊原則。佛陀講,如果有人演說《大般涅槃經》的經義,這個人就是菩薩法師,我們應該恭敬供養禮拜。於是,迦葉菩薩問了三種情況。第一種,年紀大並且護持禁戒的人,聽年紀小的人演說《大般涅槃經》的法義,是否應該禮敬?因為一般來講,年少的人應該恭敬年長的人,這是長幼有序的原則。
第二種情況,年紀小的人,聽年紀大但破戒的人演說《大般涅槃經》的法義,是否應該禮敬?也就是說,在這種情況下,一個守戒的人是不是應該去禮敬一個破戒的人?
第三種情況,出家人聽在家人演說《大般涅槃經》的法義,是否應該禮敬?因為一般情況是在家人恭敬供養出家人,但如果是一個在家居士懂得《大般涅槃經》的法義,這時候又該怎麼辦呢?
佛陀並沒有直接回答上面的提問,而是在說明遇到同類問題時所要遵循的原則:
善男子!我為未來諸菩薩等學大乘者說如是偈,不為聲聞弟子說也。善男子!如我上說:正法滅已、毀正戒時,增長破戒、非法盛時,一切聖人隱不現時,受畜奴婢不淨物時,是四人中當有一人出現於世,剃除鬚髮出家修道,見諸比丘各各受畜奴婢僕使不淨之物,淨與不淨一切不知,是律非律亦復不識,是人為欲調伏如是諸比丘故,與共和光、不同其塵,自所行處及佛行處善能別知,雖見諸人犯波羅夷,默然不舉。何以故?「我出於世,為欲建立護持正法,是故默然而不舉處。」善男子!如是之人為護法故,雖有所犯不名破戒。
這裡佛陀說,他是為未來世修學大乘法的修行人說這個道理,不是為出家的聲聞弟子說的。正法快要滅掉的時候,正戒也就快要滅掉。這都是指末法時代特別糟糕的狀況。這個時候「增長破戒、非法盛時,一切聖人隱不現時」。大家注意看,說「聖人隱」,有沒有說聖人不存在?(有人答:沒有。)那麼聖人去哪裡了呢?(有人說:扮成壞人了。)對,這是一種情況。另外一種情況,他們不是扮成壞人,而是知道時機不到,所以像很多過去佛一樣,變成童男、童女、宰官等等,不是特別好,也不是特別壞,總之讓你看不出他是真實證果的人,但實際上他們還在人間。
「受畜奴婢不淨物時」,「奴婢」之前解釋過,比如帶著書僮去出家,或者是寺院僱用長工,或者是接受人家供養的奴隸,東南亞就曾經有這種情況,人家供養奴隸,寺院接受下來,然後讓奴隸去耕田或做一些粗重的勞務。這種事情都是不允許的,但是都曾經出現過。現在因為全世界都認為奴隸制度是不合理、不應該的,所以供養奴隸這種事情應該是沒有了。
正法快要滅掉的時候,「四人中當有一人出現於世」,「四人」就是前面講的四種菩薩法師。這些人一樣「剃除鬚髮出家修道」,變成出家人。本來按照佛制的規矩,看到有人犯波羅夷是要舉發的。波羅夷就是斷頭的意思,出家人犯了斷頭罪,比如娶了太太,有沒有這種出家人?一定有,真觀以前就聽人講,有一個村子,裡面的出家人都娶老婆生小孩,每天通車去比較遠的寺廟上班。這就是波羅夷。出家人是要禁絕性行為的,但是在正法快要滅亡的時候,出家道場到處都是亂七八糟的,犯了性行為的,或者交了女朋友讓人家去墮胎的,諸如此類的事情一大堆。這種時候,出家的菩薩法師即便看見這些人犯波羅夷,也要「默然不舉」,為什麼?想想看,每個人都在破戒,大家統統都是這個樣子,這時候你一個人站出來講「某某人娶了老婆,誰又交了女朋友,這些都是嚴重的破戒行為」,你出來這麼一講,一定會被立刻趕出去。所以,為了留在道場護持正法,也只好「默然不舉」。
有人可能會說:「佛陀不是規定,碰到這種情況必須舉發對方的罪過嗎?你為什麼不講話?你現在不講話是不是犯戒?」這時候就會產生這種問題。所以在特定情況下,要權衡得失,先守住最大的戒律,對於那些比較小的戒律,你一看情況已經不允許了,就不要再按照正法時期的原則來做。因為那時候人家都在破戒,只有你一個人守戒,然後你又去舉發人家破戒,人家容不下你,說不定你連命都沒了。從菩薩道的精神來看,菩薩要自利利他,如果一種行為既不能自利,又不能利他,落薩又何必一定去做呢?
在這種情況下不做舉發,只是犯戒而已,畢竟佛陀已經規定這種情況必須舉發,你沒有按照佛陀的規定去做,不能說是守戒。但是在特殊情況下,你不舉發是為了護法,所以「雖有所犯不名破戒」,最多是犯戒,不叫破戒。犯戒和破戒是不一樣的。破戒是喪失戒體,比如出家人如果犯了四重禁(殺人、偷盜、淫、大妄語)就喪失戒體。出家菩薩受的《梵網經》菩薩戒,如果犯了十重戒就會喪失戒體,犯十重戒也是破戒。如果是情節比較輕的行為,比如出家人吃肉,這叫犯戒。犯戒和破戒,情節的輕重很懸殊。
所以,這一段雖然沒有正面回答上述的問題,實際上已告訴我們:假設你自己不懂《大般涅槃經》,而現在有一個人懂得,但他可能年紀比你小,又或者你是出家人他是在家居士,這時候你都應該拋棄身分上的顧慮,向他諮問受學,對他恭敬禮拜。就算這個人破戒又怎樣?我們對他恭敬禮拜,是針對他懂得佛法這一點,而不是針對他破戒這一點,這兩件事要分開來對待。
驅遣旃陀羅王
善男子!如有國王遇病崩亡,儲君稚小未任紹繼。有旃陀羅豐饒財寶,巨富無量,多有眷屬。自以強力,伺國虛弱,篡居王位。治化未久,國人、居士婆羅門等亡叛逃走,遠投他國;雖有在者,乃至不欲眼見是王;或有長者婆羅門等,不離本土,譬如諸樹,隨其生處,即是中死。
這裡又講了一個例子。就好比有一個國王得了急病,很快就死了。國王死後,太子年紀還小,王室勢力虛弱,一個旃陀羅趁機篡奪了王位。
印度實施種姓制度,種姓制度原本只有四種姓:婆羅門地位最高,掌握祭祀,相當於宗教師;其次是刹帝利,也就是國王、武士階級;然後是吠舍,也就是庶民;最後是首陀羅,也就是僕人。四種姓是從上至下有等級之分的,如果婆羅門的女人和首陀羅的男人生下了孩子,這個孩子就稱作旃陀羅,不在四種姓之內。旃陀羅是最受歧視的,被當成賤民,他們只能去做獄卒、獵師、屠宰、殯葬這一類不乾淨的工作。有時就連他們踩過的路面,別人都會認為是骯髒的,要挖起來重新鋪過,可見旃陀羅被歧視到了何種地步。當然,佛陀在這裡舉這個例子,只是利用印度當時的種姓制度來作譬喻,並非認為這種歧視是合理的。
這個篡位的旃陀羅雖然很會經商也非常有錢,但是出身不好。一個賤民當上了國王,很多人受不了這件事情,因而逃走。有的人即便留在國內,也不願意看見這個國王。有些年長的婆羅門走不動,雖然留在本國,卻抱著這樣一種心態「我就像一棵樹一樣,留在原地,自生自滅好了」。
旃陀羅王知其國人逃叛者眾,尋即還遣諸旃陀羅,守邏諸道,復於七日擊鼓唱令諸婆羅門:「有能為我作灌頂師者,當以半國而為爵賞。」諸婆羅門雖聞是語已,悉無來者,各作是言:「何處當有婆羅門種作如是事!」
新的國王知道叛逃的人太多,就派遣旃陀羅把守道路,不准人民隨便離開,還打著鼓大聲宣布:如果有人來做新國王的灌頂師,國王將封賞半個國家給他。因為按照當時印度的規矩,一個國王上任,必須有婆羅門做他的灌頂師。灌頂有點像天主教或基督教的受洗儀式,要拿海水在頭上灑一下,表示他現在已經清淨,可以作一個國王了。但是婆羅門聽了,都不肯幫他灌頂。
旃陀羅王復作是言:「婆羅門中,若無一人為我師者,我要當令諸婆羅門與旃陀羅共住食宿、同其事業。若有能來灌我頂者,半國之封,此言不虛;咒術所致三十三天上妙甘露不死之藥,亦當共分而服食之。」
於是,這個篡位的旃陀羅國王又宣布:如果沒有人來做我的灌頂師,我就要讓你們婆羅門跟旃陀羅吃住在一起,做同樣的工作;但如果有人來做我的灌頂師的話,我不但封賞半個國家給他,即便是不死之藥,我也會跟他分著吃。
爾時有一婆羅門子,年在弱冠,修治淨行,長髮為相,善知咒術,往至王所,白言:「大王!王所敕使,我悉能為。」爾時大王心生歡喜,受此童子作灌頂師。諸婆羅門聞是事已,皆生瞋恚,責此童子:「汝婆羅門,云何乃作旃陀羅師?」爾時,其王即分半國與是童子,因共治國。
這時候有一個很年輕的婆羅門,才剛成年不久,修清淨行,留長髮,擅長婆羅門的咒術。他跟國王講:「大王!你想要做的事情,我統統都做得到。」這個國王很高興,便接受這個年輕的婆羅門做他的灌頂師。其他的婆羅門都很生氣,說:「你是婆羅門,怎麼做起賤民的灌頂師來了?」這個國王倒是遵守了他的諾言,分了半個國家給這個年輕的婆羅門,與他共同治理國家。
經歷多時,爾時童子語其王言:「我捨家法來作王師,悉教大王微密咒術,而今大王猶不見親。」時王答言:「我今云何不親汝耶?」童子答言:「先王所有不死之藥,猶未共食。」王言:「善哉!善哉!大師,我實不知。師若須者,願便持去。」是時童子聞王語已,即取歸家,請諸大臣而共食之。
過了一段時間,這個年輕的婆羅門就跟國王講:「我捨棄了家法來做你的灌頂師,而且我還教你婆羅門的咒術,但是你到現在都還沒有把我當成最親善的人。」這裡的「家法」指的就是婆羅門的規矩,婆羅門不能為賤民做灌頂。國王說:「為什麼說我沒有親善你呢?」年輕的婆羅門說:「以前的國王留下的不死之藥,我們還沒有一起分著吃啊!」這個國王就說:「真的有這麼一回事嗎?我實在是不知道。如果大師要的話,就拿去吧!」年輕的婆羅門聽到國王的話後,就把藥拿回家,分給國王的大臣們吃。
諸臣食已,即共白王:「快哉!大師有是甘露不死之藥。」王既知已,語其師言:「云何大師獨與諸臣服食甘露,而不見分?」爾時童子即更以餘雜毒之藥與王令服,王既服已,須臾藥發,悶亂躄地,無所覺知,猶如死人。
這些藥真的是不死之藥嗎?(有人說:不是。)很顯然不是,要不然之前那個國王就不會死。「不死之藥」只是他們那個時代的傳說。大臣吃了以後都很高興:「真好!灌頂師讓我們吃了不死之藥,以後我們都不會死了。」國王問年輕的婆羅門:「你怎麼把不死之藥都分給大臣吃了,我都還沒有呢!」年輕的婆羅門就說:「我家裡還有,我去拿過來給你吃。」結果他拿過來的是安眠藥,國王吃了以後就喪失了知覺,倒在地上,跟死人一樣。
爾時童子立本儲君,還以為王,作如是言:「師子御座,法不應令旃陀羅昇。我從昔來,未曾聞見旃陀羅種而為王也,若旃陀羅治國理民,無有是處。汝今應還紹繼先王,正法治國。」爾時童子經理是已,復以解藥與旃陀羅,令其醒寤,既醒寤已,驅令出國。是時童子雖為是事,猶故不失婆羅門法。其餘居士婆羅門等聞其所作,歎未曾有,讚言:「善哉!善哉!仁者善能驅遣旃陀羅王。」
接著,這個年輕的婆羅門就立原來的太子為國王,說:「國王的座位不應該由賤民來坐。我從來沒有聽說過有賤民可以當國王的。賤民治理國家,沒有這樣的道理。現在就請太子繼承王位,用正法來治國。」做完這些事情以後,年輕的婆羅門就把篡位的旃陀羅救醒,然後將他逐出國境。這時候,其他的婆羅門都讚歎說:「這個人真是了不起,能夠做這樣的事情。」
這個例子說明什麼?說明佛法很注重善巧方便。如果最終能夠利益很多人,手段有一點委曲是不要緊的。〈壽命品第一〉中的〈明醫乳藥喻〉,和這裡的情況差不多。這個譬喻是說,有一個很高明的醫師,從很遠的地方而來,可是這個地方原來就有一個御醫了。這位遠道而來的醫師自己沒有什麼名氣,所以先拜御醫做老師。這裡也是一樣,這個年輕的婆羅門用善巧方便,最後把篡位的國王趕出去,回復了原來的太平狀況。佛陀認為這些情況是可取的。
這有點像孔子對管仲的評價。齊僖公去世後,公子糾和小白都因為內亂逃亡在外,兩位公子都要趕快回到齊國,先回去的人就可以繼位為君主。
管仲是公子糾的手下,他讓公子糾趕回齊國,自己到小白回國的必經之路埋伏,準備暗殺小白。管仲對準小白射了一箭,射中了小白身上的玉佩,小白應聲倒下,假裝死掉,管仲沒看清楚就走了。結果小白先回到齊國,做了齊國的君主,被稱為齊桓公。
齊桓公即位後,就叫魯國殺公子糾,並且交出管仲。齊桓公的手下鮑叔牙向齊桓公建議:「管仲是曠世奇才,你一定要用他才能夠成就霸業。」齊桓公立刻放下以前的恩怨,重用管仲,後來果然成就了霸業。
當時很多人批評管仲說:「公子糾死的時候,他應該自殺殉主,來報答主人。」但是孔子不這麼認為,孔子說:「如果管仲為了執守這小小的道德規律而自殺,他死掉以後,屍體被扔在馬路旁邊的小水溝裡,根本沒有人知道他是誰。可是你們要知道,要不是有管仲尊王攘夷,華夏老早就被異族征服,變成夷狄了。」所以孔子評價管仲說「如其仁,如其仁」,意思是說,這個人是有仁德的人,很了不起。也就是說,當你有兩件事情必須要取捨的時候,你應該看大的,不要在小地方做文章,人家有一點小毛病,你也不要太介意。
就像這裡講的,如果一個人人懂得《大般涅槃經》的義理,就算他破戒又怎樣?到底有沒有既懂得《大般涅槃經》又破戒的人呢?翻譯《大般涅槃經》的人是曇無讖,他懂得咒術,有神通。但他身為出家人,卻跟鄯善王的妹妹曼頭陀林私通。[2](有人問:真有這種事情嗎?)我沒有親見,只是照著文獻講。碰到這種情況,你要怎麼辦?如果你在別的地方聽不到《大般涅槃經》,你要不要去聽這個破戒的人講?(有人說:要。)你應該依法不依人,不要管他有沒有破戒。你不用去學他破戒,只要學他講的法義就好。
善男子!我涅槃後,護持正法諸菩薩等亦復如是。以方便力,與彼破戒、假名、受畜一切不淨物僧同其事業。爾時菩薩若見有人雖多犯戒,能治毀禁諸惡比丘,即往其所,恭敬禮拜,四事供養,經書什物悉以奉上,如其自無,要當方便從諸檀越求覓而與。為是事故,應畜八種不淨之物。何以故?是人為治諸惡比丘,如彼童子驅旃陀羅故。
講完這個故事後,佛陀就說:在我示現涅槃之後,護持正法的菩薩也應該這樣,要注重方便善巧。「假名僧」有兩種。一種是假和尚,就是說這個人根本就沒有受出家戒(沒有受戒也就沒有破戒),他只是穿上一件袈裟就開始招搖撞騙了。第二種是破戒、破見的出家人。破戒,就是犯了四種重戒(殺人、偷盜、淫、大妄語)之一。破見,就是不接受佛教的核心義理而認同外道的思想。「受畜一切不淨物僧」,就是持有八種不淨物,例如奴婢。
比如一個菩薩看到某個人常常犯戒,但這個人很有勢力,就像前面講的那個旃陀羅國王。如果這個人位置很高,很有勢力,即便他破了戒,這個菩薩也假裝沒看到,而且還要去親近他,得到他的信任以後,菩薩就跟他講:「我們要提倡《大般涅槃經》。」哪怕他有好幾個老婆,也要當作沒看到,不去管這些事情,為什麼?因為在末法時代,佛法能夠弘揚下去比較重要。如果還按照以前正法時代的規矩,不跟這些破戒的人在一起共事,佛法就無法傳播了。所以這裡是告訴我們,必須要用方便善巧來延續佛法住世的時間。這個情況和年輕的婆羅門驅逐旃陀羅是一樣的。
在這種情況下,這個菩薩去親近有勢力的破戒比丘、假名比丘,或持有不淨物的出家人。因為有這位菩薩去親近他們,才使得那些清淨僧能夠安住下來,佛法能夠流布下去,利益眾生。對於那些有權勢的破戒僧、假名僧,至少他們仍然願意接受清淨僧,願意讓大乘經典繼續流布,所以對他們也不要太吹毛求疵,不一定要去舉發他們的罪過,這樣做才能繼續傳播佛法。
爾時菩薩雖復恭敬禮拜是人,受畜八種不淨之物,悉無有罪。何以故?以是菩薩為欲擯治諸惡比丘,令清淨僧得安隱住,流布方等大乘經典,利益一切諸天人故。善男子!以是因緣,我於經中說是二偈,令諸菩薩皆共讚嘆護法之人,如彼居士婆羅門等稱讚童子「善哉,善哉」。護法菩薩正應如是,若有人見護法之人與破戒者同其事業,說有罪者,當知是人自受其殃,是護法者實無有罪。
而那個和不守戒律的出家人在一起共事的菩薩,也不算是有罪。如果有人說「他這樣做不應該、不對,是有罪的」,毀謗那個有方便善巧的菩薩,到時候倒楣的是自己。要知道,菩薩這樣做是為了護法,表面上看起來有一些小的違犯,大家不要去毀謗。
善男子!若有比丘犯禁戒已,憍慢心故覆藏不悔,當知是人名真破戒。菩薩摩訶薩為護法故,雖有所犯,不名破戒。何以故?以無憍慢,發露悔故。善男子!是故我於經中覆相說如是偈:「有知法者若老若少,故應供養恭敬禮拜,猶如事火婆羅門等,如第二天奉事帝釋。」以是因緣,我亦不為學聲聞人,但為菩薩而說是偈。
那麼,什麼才是真的破戒比丘呢?如果出家人犯了戒以後,為了維護自己的面子,不願意承認自己的錯誤,認為自己就是最好的。現實當中,這樣的人是有的,在他們看來,無論什麼都是別人的錯,他自己有錯,抵死也不承認。如果因為慢心隱藏自己的過錯而不改正過來,這才是真正的破戒。
在菩薩戒裡,自讚毀他是重戒,但是請大家注意,自讚毀他和法義辨正是不同的。法義辨正通常不是針對某個人,只是辨明某種說法是不對的,雖然有時候不得已需要把人名講出來。比如釋印順(1906-2005),他主張「大乘非佛說」,影響十分深遠,可以說是把中國佛教從像法時期轉變為末法時期的關鍵人物,所以有必要把他拿出來講。
在他之前,中國佛教一向認為常住法是最重要的法。如果你參加過拜懺,你一定會聽到這一句,「南無十方常住佛、南無十方常住法、南無十方常住僧」,類似的句子,懺文裡都有。這表示中國佛教承認有常住的佛、法、僧三寶,而且認為這是最好的法義。畢竟《大般涅槃經》在中國流行了這麼多年,其法義早已深入中國佛教。
可是印順卻把《大般涅槃經》歸類為真常唯心系的經典,認為《大般涅槃經》是向梵我外道傾斜的偽經或不了義經。這是在毀謗《大般涅槃經》和三轉法輪的經典。三轉法輪的經典包括《法華經》《楞伽經》《楞嚴經》等,都強調如來常住永不變易。但是印順的門徒,只要人家講常住法,就罵人家是常見外道。
印順誤解佛法極為嚴重。《雜阿含經》講的「非我、不異我、不相在」那個「我」,跟《大般涅槃經》講的「我」是一模一樣的,完全一樣,連文字都一模一樣。《中阿含經》是怎麼定義的?「此是神,此是世,此是我。我當後世有,常、不變易,恆、不磨滅法。」這很顯然也是在講《大般涅槃經》裡的涅槃四德──常、樂、我、淨,同樣是在講這個「我」。所以,不要隨隨便便就給別人扣上一個帽子,這在語意學裡叫作定義思考。人家只要一講常住法,就隨便扣上一個「常見外道」的帽子,如果佛法的思維這麼簡單,他應該老早就證果了,但他又不知道自己證了什麼果,甚至一直都搞不清楚為什麼初果人不落斷滅。大家一定要把真相、真理擺在第一位,不要隨便接受一些不符合三量的說法。
現在還有一種很流行的說法:「佛陀在講阿含經和般若經的時候,都沒有講常住法,等到三轉法輪的時候,突然講出一個常、樂、我、淨,講出一個真常唯心。」你們覺得這種說法對嗎?如果你按照四依三量去理解經教,就會知道,《雜阿含經》講「非我、不異我、不相在」,《中阿含經》講「此是神,此是世,此是我。我當後世有,常、不變易,恆、不磨滅法」,《大般涅槃經》講「何者是我?若法是實,是真是常,是主是依,性不變易,是名為我」,這些都是一樣的。初轉法輪講的「我」,二轉法輪講的「諸法實相」,三轉法輪說的「如來藏」,雖然使用的名稱不同,但是你用第八識這個法義就可以將初轉法輪、二轉法輪、三轉法輪的義理貫串起來,把所有的佛經全部讀懂,這樣不是更好嗎?如果按照那種流行說法來理解佛經,就變成佛陀是在三轉法輪的時候,突然間講出「我」來,所以在他們看來,佛陀的說法是有矛盾的。這樣一來,等於你要選邊站,你接受一個是對的,另一個就是錯的,結果你要麼選擇不相信《阿含經》,要麼不相信《大般涅槃經》。但是,不管你選哪一邊,都是謗法。你要怎麼選?
這些錯誤的流行觀點,很關鍵的一點是他們認為《雜阿含經》中沒有講「我」,講的是「非我」。但是,「非我」不等於「無我」。我們用語言學的方法去解釋,「非我」意思是這個不是「我」。真觀在《實證佛教導論》中有做過詳細的論述。比如,在正常的語境裡,我們不會指著一條狗說「這不是火星人」,因為說出這樣的話來,其實是在暗示火星人是存在的。《雜阿含經》既然講「五陰非我」,意思是五陰不是「我」,這句話恰恰承認「我」是存在的。《阿含經》裡,關於這方面的語句其實不少,但是很多人都把它忽略了,或者是誤解了它的意思。
在我們現在這個時代,要護持佛法,就應該護持常、樂、我、淨的佛法,這樣才能把佛法慧命延續下去。你要知道,進入末法時代以後,關於常住法是不是佛法的爭論,要一直持續到佛法滅亡為止。《央掘摩羅經》已經預言了這個狀況,到了末法時期的最後八十年,你出來講如來藏常恆不變易,會有人想要把你殺了。現在還算好,人家只是說你常見外道而已。畢竟,從像法時期轉變為末法時期,到現在不過幾十年而已。如果你年紀大一點,你就是從像法佛教活到末法佛教的人。(大眾笑)真的,這不是開玩笑。這個轉變是在印順手上完成的。印順九十幾歲去世,但他也不是一開始就有那個能耐,差不多到他五六十歲以後,他的觀點影響力越來越大了,很多人都接受了他的觀點。所以,這樣算下來,佛法從像法轉變為末法時期也就是三十幾年前的事,如果你現在是四十歲以上的人,你就是從像法活到末法時期的人。
迦葉菩薩白佛言:「世尊!如是等菩薩摩訶薩於戒極緩,本所受戒為具在不?」
迦葉菩薩問:「這個菩薩沒有嚴格遵守戒律,他原來受戒的戒體還在嗎?」
善男子!汝今不應作如是說。何以故?本所受戒,如本不失;設有所犯,即應懺悔,悔已清淨。善男子!如故堤塘,穿穴有孔,水則淋漏。何以故?無人治故。若有人治,水則不出。菩薩亦爾,雖與破戒共作布薩,受戒自恣,同其僧事,所有戒律不如堤塘穿穴淋漏。何以故?若無清淨持戒之人,僧則損減,慢緩懈怠日有增長;若有清淨持戒之人,即能具足不失本戒。善男子!於乘緩者,乃名為緩;於戒緩者,不名為緩。菩薩摩訶薩於此大乘心不懈慢,是名本戒;為護正法,以大乘水而自澡浴。是故菩薩雖現破戒,不名為緩。
佛陀說,你不應該講這種話。他的戒體從來就沒有丟失過,即使他有犯什麼戒,很快就懺悔清淨了。就好像是一個水塘,堤岸出現破洞,如果能馬上把破洞補起來,水就不會漏掉。如果不把它補起來,水就漏光了。水漏光象徵戒體整個喪失。犯戒以後,你只要懺悔就能夠修治,也就沒有大礙,但如果破戒,就相當於把堤岸給毀了,水全部都流光了,所以說破戒和犯戒的差別很大。
如果僧團裡連一個清淨持戒的人都沒有,這個僧團根本就是一群烏合之眾。所以說這樣的菩薩雖然沒有嚴格遵守戒律,但不是真正的不嚴格,因為他的心仍然放在大乘法上面,仍然在很精進地修持著。
怎麼個精進法呢?按照《大般涅槃經》所說的道理,經常安住在「如來常住」的法義中,才是真精進。具體要怎麼修呢?之前講過,如來常住有兩個意思,一個是指第八識心體永遠是恆常的,另一個是指第八識整個是一真法界。你把這個法義牢牢記住,把你的心緣在這個義理上面,就是《大乘起信論》講的「如理正念真如法」。能夠這麼做的話,三個阿僧祇劫之後一定能夠成佛。這才是真正的精進,這才是嚴格地遵守大乘修行之道。偶爾違犯小的戒律,只要懂得懺悔,並不是那麼要緊。
所以在末法時代要注意,人家在護法的時候,要如何遵守戒律,他可能有自己的考慮。如果你還要求他按照正法時期聲聞戒律的要求,一直去舉發別人的過失,在末法時代這種清淨比丘可能連命都丟了,就算不丟性命,他也沒辦法在寺院裡安住下去,他只得到處流浪,這樣對佛法又有什麼好處呢?所以,不要拘泥於那些小戒律,要把握住大的方針。到了末法時代,護法比起守住這些小戒律重要太多了。
[1] 雜草。
[2] 《魏書》卷九十九《沮渠蒙遜傳》:「始罽賓沙門曰曇無讖,東入鄯善,自云『能使鬼治病,令婦人多子』,與鄯善王妹曼頭陀林私通。發覺,亡奔涼州。蒙遜寵之,號曰『聖人』。曇無讖以男女交接之術教授婦人,蒙遜諸女、子婦皆往受法。世祖聞諸行人言曇無讖之術,乃召曇無讖。蒙遜不遣,遂發露其事,拷訊殺之。至此,帝知之,於是賜昭儀沮渠氏死,誅其宗族,唯萬年及祖以前先降得免。」
贊助實證佛教研究中心
說明:綠界轉帳適用於信用卡、台灣超商條碼、代碼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