重點提示
這本書是《雜阿含經實證第二輯》,講的是〈入處相應〉,這是比〈陰相應〉更深入的法。《雜阿含經》〈陰相應〉主要是讓大家證得初果,〈入處相應〉則是讓大家證得阿羅漢。與菩薩道不合的部分,習種性菩薩可以聞思而不宜經常修學,具體如何判斷,請參考《雜阿含經實證第一輯.自序》。
《雜阿含經實證》原名《衣中寶珠》,這個典故出自《法華經》,比喻佛陀在為聲聞人演說的經典中隱藏了大乘法的寶珠,只要讀者能夠找到大乘寶珠,終能直了成佛。以下的內容正是《雜阿含經》隱藏的大乘寶珠,請讀者特別留意。
甲二乙四丙一〈道不同分〉解釋285經[1]「苦集道跡」、286經「涅槃道跡」和287經「似趣涅槃道跡」的差別,外道是「苦集道跡」,小乘是「涅槃道跡」,大乘則是「似趣涅槃道跡」。《論》解釋「似趣涅槃道跡」:
當知此中,若諸有為共相行相,彼望道果,名不同分。若有為、無為共相行相,彼望道果亦名同分,何以故?道果涅槃常無我故。
白話解釋:
只緣著有為法共相的道,與無為的道果,二者不同類。如果同時緣於有為法與無為法共相的道,與它的道果,則屬於同類(都是無為法)。因為道果(涅槃)恆常存在而沒有凡夫所認為的我性。
真觀按,同時緣於有為法與無為法共相的道,是實質的大乘法,相當於《心經》的「諸法空相」。諸法是有為法,空相則是不生不滅的無為法,依「諸法空相」而修,能夠「度一切法到彼岸」,住於本來自性清淨涅槃。菩薩住於本來自性清淨涅槃,繼續圓滿另外三種涅槃(有餘依涅槃、無餘依涅槃和無住處涅槃),道與果同類,名為「似趣涅槃道跡」。
應留意的是,「似趣涅槃道跡」是《經》的原話,要不是有《論》的解釋,恐怕沒有人看得懂,更不可能洞悉這竟然是大乘法!
第305經:
眼空,常、恒、不變易法空,我所空。所以者何?此性自爾。若色,眼識,眼觸,眼觸因緣生受──若苦、若樂、不苦不樂,彼亦空,常、恒、不變易法空,我所空。所以者何?此性自爾。耳、鼻、舌、身、意,亦復如是。是名空世間。
甲二乙四丙五〈「有為」與無為空〉解釋如下:
復次,空有二種:一者、有為,二者、無為。此中有為空,無常恒久久安住不變易法,及我、我所。若諸無為,唯空無有我及我所。
又此空性,離諸因緣,法性所攝,法爾道理為所依趣。此或如是,或異、或非,遍一切處,無不同歸法爾道理。
真觀白話解釋:
空分為兩種:第一種是有為空,第二種是無為空。有為空,是指沒有常恆久久安住不變易法,也沒有我或我所。無為空只是沒有我和我所(但是有常恆久久安住不變易法)。
應注意的是,此處要與有為空對照來看,這裡刻意講「唯空無有我及我所」,而沒有講「無常恒久久安住不變易法」,即表示「有常恆久久安住不變易法」。再者,按照《經》卷12的定義「如此二法,謂有為、無為,有為者若生、若住、若異、若滅,無為者不生、不住、不異、不滅」[2],無為法既然是常住法,無為空自然「有常恆久久安住不變易法」。
無為空的體性(空性),離開因緣,屬於法性,是法爾道理(不能再追究為何如此)。可以說諸法就是空性,也可以說諸法與空性有差異,也可以說諸法不是空性,它遍一切處,全部都是法爾道理。
甲二乙四丙八丁二戊二〈多修空住速成正覺〉:
又觀身中有法不空,謂此依止為緣,六處展轉互相任持;乃至壽住為緣,諸清淨法無有壞滅。當知世尊於昔修習菩薩行位,多修空住,故能速證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非如思惟無常、苦住。是故今者證得上妙菩提住已,由昔串習隨轉力故,多依空住。
真觀白話解釋:
此時又觀察身中有法不空,這是與名色(六根)互緣的第八識;乃至有第八識才能有壽命,有第八識各種清淨法才能繼續存在。要知道世尊仍是菩薩時,大多修習空住(緣無為空而安住),所以能速證無上正等正覺,而不是思惟聲聞乘的無常或苦。菩薩過去就是經常串習空住,現在才證得上妙菩提。
按,此處先說「有法不空」,接著說菩薩「多修空住」,並不是矛盾。「有法不空」相當於《大乘起信論》的「真實不空,本性具足無邊功德,有自體故」,「空住」的「空」相當於《大乘起信論》的「真實空,究竟遠離不實之相,顯實體故」,空與不空都是真如。
358經非常有趣,看起來更像是一場戲,而不像現實的事件。如果魔王波旬真的想要破壞佛法,祂不可能這樣配合世尊演出,由於有這部小經,可以顯示娑婆世界的魔王波旬應該是《維摩詰經》所謂的「不可思議解脫菩薩」[3]。
395經「自恣坐臥者謂如來」,這一句相當於禪門公案,讀者可以從此開悟,證得六住菩薩的位階。
406經:
若有說言『眼是我』,是則不然。所以者何?眼生滅故。若眼是我者,我應受生死,是故說『眼是我』者,是則不然。
真觀白話解釋:
「眼入處是我」的說法是錯的,因為眼入處生滅,如果「眼入處是我」,「我」就要承受生死了。這裡用的是歸繆論證法,它是邏輯演繹法的一種。假設「眼入處是我」,而且〔我不受生死〕,則「眼入處應不受生死」;然而,事實上眼入處是生滅法,必須承受生死,因此可以知道,「眼入處不是我」。
細心的讀者應該會發現,經文中並沒有〔我不受生死〕,真觀怎麼把它加上去呢?之所以補上這一句,是因為它是隱含的前提。日常生活中,我們並不會每次都將大前提、小前提完整地講出來。例如,「今天是星期四,所以明天是星期五」,其中「今天是星期四」是小前提,「明天是星期五」是結論,而「每個星期四的次日都是星期五」是被省略的大前提。我們認為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,因此不需要講。這種被省略掉的前提,稱為隱含的前提。
在以上的經文中,〔我不受生死〕就是隱含的前提。也就是說,佛陀認為聽眾必然知道,不需要刻意講出來。這是佛陀的言外之意。讀經的人要是看不出這層意思,就沒辦法懂得經文真正的意思。
真觀菩薩法師2026-4-17
[1] 本書中說到的經號,若沒有特別說明,一般是指(印順所計)《雜阿含經》的小經次第,也就是小經編號的第二個數字。
[2] (CBETA 2024.R2, T02, no. 99, p. 83c15-17)。
[3] 《維摩詰所說經》卷2〈6 不思議品〉:「十方無量阿僧祇世界中作魔王者,多是住不可思議解脫菩薩。以方便力教化眾生,現作魔王。」(CBETA 2025.R2, T14, no. 475, p. 547a15-17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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