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;19(13)味、患、離
如是我聞: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
若眾生於色不味者,則不染於色,以眾生於色味故,則有染著。如是眾生於受、想、行、識不味者,彼眾生則不染於〔受,想、行、〕識;以眾生味受、想、行、識故,彼眾生染著於〔受、想、行、〕識。
「味」是愛味,覺得某個東西很有滋味,其實就是貪著。比方說吃東西,你把它放進嘴巴裡品嚐,覺得它的滋味很好。或者你覺得自己的身體很健康,可以追、趕、跑、跳、蹦,可以做你想做的事,你覺得這個色身非常好。這都是你對於色陰有愛味,有愛味就會有染著。如果眾生對於色陰不去愛味,就不會染著於色陰。同樣的道理,愛味受、想、行、識,就會染著於受、想、行、識。
大家需要注意,中括號裡的〔受、想、行〕幾個字是釋印順在會編的時候加上去的,這幾個字《大正藏》是沒有的。因為經典在這裡做了省略,他加上這幾個字只是把經典的省略恢復過來,有助於我們閱讀和理解,所以並不是篡改經文。儘管經文裡做了省略,這裡的講解也是一筆帶過,但是大家在做觀行的時候,必須逐一進行,不能遺漏。
諸比丘!若色於眾生不為患者,彼諸眾生不應厭色;以色為眾生患故,彼諸眾生則厭於色。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不為患者,彼諸眾生不應厭〔受、想、行、〕識;以受、想、行、識為眾生患故,彼諸眾生則厭於〔受、想、行、〕識。
佛陀教我們要厭離五陰,但有人覺得:「五陰這麼好,我為什麼要厭離它?」如果說五陰真的那麼好的話,佛不會教大家要厭離它們。正因為五陰一定會產生過患,所以眾生才要厭離它們。
以色陰為例,你如果很喜歡自己的身體,因為它現在很好。可是身體會衰老、生病、死亡。那個時候,你會擔心、痛苦,甚至害怕。所以說,如果你對身體產生愛味,它發生變異的時候,就會對你產生過患,讓你變得不愉快。你既然不願意接受痛苦,那就應該厭離身體。
受、想、行、識也是一樣的道理。
諸比丘!若色於眾生無出離者,彼諸眾生不應出離於色;以色於眾生有出離故,彼諸眾生出離於色。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於眾生無出離者,彼諸眾生不應出離於〔受、想、行、〕識;以受、想、行、識於眾生有出離故,彼諸眾生出離於〔受、想、行、〕識。
如果色陰不會離開眾生,眾生也就不需要離開色陰。但事實卻是,當你死掉的時候,色身就變成一具屍體,它會腐爛,會被蟲子或野獸吃掉,或者是被火燒掉,到最後整個都散壞,再也找不到了。
當初意識(第六識)和末那識(第七識),認為自己是「我」,而把這個色身當成「我所」,但是到最後也沒有辦法守住這個色身,當色身整個散壞掉的時候,它就離開了末那識,也離開了第八識。這就是事實,你拿它沒辦法。
既然它將來一定會離開你,那你為什麼不聰明一點,與其將來痛苦,不如你早點在心裡離開它。這個離開或出離,不是叫你馬上去自殺,而是說在心理上先離開,不要認為這個色身是「我」或「我所」,否則將來一定會受苦、受罪。
受、想、行、識也是一樣的道理,它們將來一定會離開你。這裡的「識」是指六識身,當你死掉以後,六識身也跟著散壞掉,第七識再怎樣把六識身當成是「我」或「我所」都沒有用,改變不了它們會離開你的事實。(其實不用等到死掉,在你睡著的時候,六識身就斷掉了。你如果認為「六識身就是我」,你應該好好想一想:當你睡著或昏迷的時候,「我」跑到哪裡去了?)
你把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當成是「我」或「我所」,可是人家卻不甩你,它們要走的時候還是要走,到那個時候,你再怎麼痛哭流涕都沒有用,再怎麼捨不得也沒有用。所以你還不如趁早死了這條心,接受「受、想、行、識」不是「我」也不是「我所」這個事實。這樣,當它們離開你的時候,你也就不會那麼受罪、那麼痛苦了。
諸比丘!若我於此五受陰,不如實知味是味,患是患,離是離者,我於諸天、若魔、若梵,沙門、婆羅門,天、人眾中,不脫、不出、不離,永住顛倒,亦不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諸比丘!我以如實知此五受陰,味是味,患是患,離是離,故我於諸天、若魔、若梵,沙門、婆羅門,天、人眾中,
自證[1]得脫、得出、得離、得解脫結縛,永不住顛倒,亦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
時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這一段是佛陀講自己的證量。佛陀如實地判別:五陰中的某種現象(外延)[2]是經教所說的「味」(內涵),五陰中的某種現象(外延)是經教所說的「患」(內涵),五陰中的某種現象(外延)是經教所說的「離」(內涵)。這段話的意思就是說,佛陀現在教大家這麼修,而他自己先前也是這麼修的,因為這些道理都是符合事實的。如果佛陀不這麼修,也不可能證得無上正等正覺。不過大家要注意,這並不是說出離五陰之後就能證得無上正等正覺,因為解脫道的終極果位,只是成佛的各種條件之一而已。
跟凡夫比起來,阿羅漢是很驚人的果位,但和成佛比起來,證得阿羅漢是相當容易的。只要你有善知識教導,思辨能力又好,很快就能證得初果。證得初果以後,即便你很偷懶,不精進修行,最多只要七返人天,就能證得阿羅漢。但成佛要經過三大阿僧祇劫,和這個比起來,七返人天連零頭都談不上,這中間的差別非常大。菩薩要留惑潤生,等到八地才證阿羅漢。聲聞阿羅漢如果迴小向大,果位會退到四果向,直到八地才會成為菩薩阿羅漢。所以,不可能有人沒有證得阿羅漢果,卻能成佛;也不能說,佛陀不曾證得阿羅漢果。就好比有人只有小學畢業,你不能說他是大學生;但是一個大學生,你可以說他已經小學畢業了。
「五受陰」玄奘譯為「五取蘊」,意思是有煩惱的五陰(參見167經)。大部分的時候,「五受陰」與「五陰」可以混用。
20;20(14)味、患、離+
如是我聞:
一時,佛住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。爾時,世尊告諸比丘:
我昔於色味,有求、有行,若於色味隨順覺,則於色味以智慧如實見。如是於受、想、行、識味,有求、有行,若於受、想、行、識味隨順覺,則於〔受、想、行、〕識味以智慧如實見。
佛陀講到他的過去世,那時他還沒有把對五陰的貪愛斷除掉。也就是說,當時他最好的狀況也就是二果而已。我們看到這裡應該感到歡喜,為什麼呢?因為這說明:就算是佛,當初也是從凡夫、初果、二果這樣一步步修上來的。
這裡的「我」是佛陀的自稱。佛陀說,在遙遠劫之前,他對於色法有愛味、有希求。這是什麼意思呢?比方說,某個人希望自己長得更漂亮一點,於是她就每天化妝,甚至去整容。再比如,某個人喜歡苗條的身材,覺得自己太胖了,想讓自己瘦一點,於是她就每天節食,最後變成厭食症,甚至活活餓死。這就是對色陰有愛味、有希求。有了愛味和希求之後,他就會接著採取相應的行動,這就有染污行。
為什麼說這種情況狀況最多是二果呢?因為對色法的貪愛是欲界愛,這是凡夫到二果才會有的問題;到了三果,就會把欲界貪愛斷掉。三果向早已察覺到欲界愛的過患,雖然還沒有斷掉欲界愛,卻不會放任不管。
如果你發現自己對於色法有愛味,這就叫做「於色味隨順覺」。「覺」是察覺的意思。能夠察覺自己對於色法的愛味,對它有如實的認識,就能夠得到智慧。「如實見」是因,「智慧」是果,也就是說,智慧是從觀行而來,而並非從禪定而來。這是很重要的結論,可以讓你不要盲修瞎練。
對於受、想、行、識的愛味,也是一樣的道理。
諸比丘!我於色患,有求、有行,若於色患隨順覺,則於色患以智慧如實見。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患,有求、有行,若於識患隨順覺,則於識患以智慧如實見。
「患」就是過患。一般人即使知道自己喜歡這個色身,但並沒有覺得這樣有什麼不好。可是,作為一個修行人,他注意到對色身的愛味之後,還會認識到喜歡色身本身會造成過患。
之前我們講過,這個色身將來會衰老、會死亡、會敗壞。你如果貪愛你的色身,將來一定會有很大的痛苦。這就是貪愛色法的過患。你如果能夠對色法的過患「隨順覺」,如實地去觀察,就能夠得到智慧。
受、想、行、識的過患,也是一樣的道理。
諸比丘!我於色離,有求、有行,若於色離隨順覺,則於色離以智慧如實見。如是受、想、行、識離,有求、有行,若於受、想、行、識離隨順覺,則於受、想、行、識離以智慧如實見。
「離」也是一樣,修行人要隨順於覺,知道自己能夠出離色的纏擾,這樣就能用智慧如實去觀察它。受、想、行、識的出離,也是一樣的道理。
味、患、離是不一樣的階段。味,說明還在貪著。患,表示已經觀察到它會產生痛苦。離,則表示已經出離它了。
諸比丘!我於五受陰,不如實知味是味,患是患,離是離者,我於諸天、若魔、若梵,沙門、婆羅門,天、人眾中,不脫、不離、不出,永住顛倒,不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
諸比丘!我以如實知五受陰,味是味,患是患,離是離,我於諸天、若魔、若梵,沙門、婆羅門,天、人眾中,以脫、以離、以出,永不住顛倒,能自證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。
時諸比丘聞佛所說,歡喜奉行。
這是在說世尊本人就是這樣修的,並且能夠最終成佛。這都是因為他在解脫道上面有堅實的基礎。
經目錄
過去四種說,厭離及解脫,
二種說因緣,味亦復二種。
「過去四種說」指11 – 14經,「厭離」指15經,「解脫」指16經,「二種說因緣」指17 – 18經,「味亦復二種」指19 – 20經。
「染淨」──觀察雜染、清淨
復次,由三種事,二種相應,當觀察雜染、清淨。
這一段是在講,觀察清淨和雜染,主要從五個方面觀察——「三種事」和「二種相」。雜染就是不好的、會造成生死輪迴的法,清淨就是不會造成生死輪迴的、可以讓你證涅槃的法。
三種事
云何由三種事,觀察一切雜染、清淨?一者、於諸行中觀察雜染因緣,謂觀彼愛味為「愛味」故。
首先,要在一切有為法當中觀察「愛味是雜染因緣」,也就是「觀彼愛味為『愛味』故」。看到這裡,你要有一點想象力,不然你會覺得經文莫名其妙。這裡的第一個「愛味」是指現實中的狀況(外延),第二個「愛味」是佛經中的語言文字(內涵)。簡單地說,所謂的「觀察」是要把現實中的狀況與佛經中的法義作比對,知道它就是佛經中講的某一個法。例如,「觀察愛味」是要在現實中找到「愛味」。
有的人經常讀《阿含經》,沒事就唸「無常故苦,苦故空,空故非我」。可是當他病痛的時候,卻不知道是因為自己貪著於身體的健康,才產生這麼大的痛苦,反而怪佛菩薩沒有保佑他,都沒想到要把現實的狀況與佛經比對。這樣的人根本就沒有在修觀行,只是把佛經當成一種學問來學習和記憶,而沒有引用經義來對治煩惱。
二者、於諸行中觀察清淨因緣,謂觀彼過患為「過患」故。
其次,要在有為法當中觀察「清淨因緣」,也就是觀察現實的某種痛苦與煩惱就是佛經中所講的「過患」。這可以讓人得到清淨,因此稱為「清淨因緣」。
三者、於諸行中觀察清淨,謂觀彼出離為「出離」故。
第三,要在有為法當中觀察「清淨」,也就是觀察現實中某種出離愛味的狀態就是佛經中講的「出離」。
大家看到這裡,不要覺得很困難。要你立刻出離一切的愛味固然很困難,但若只是讓你出離於對某一法的愛味就簡單多了。
比方說你去逛百貨公司,看到一件衣服很漂亮,你很喜歡。很喜歡的狀態就是經典中所說的「愛味」,漂亮的衣服就是「色」。你再看標價,三萬塊人民幣,嚇了一跳:「好傢伙,這麼貴的衣服!我怎麼買得起?」你知道,為了一件衣服花掉三萬塊人民幣,生活都會成問題。這就說明,你觀察到了它的過患。你心裡說:「算了,不買了。」這時候就放棄了對這件衣服的貪愛,這種心理狀態就叫「出離」。當你觀察到這種心理狀態的時候,要聯想佛經有關「出離」的法義,把它們聯繫在一起了,這就叫做「觀察清淨」。
如是一切總略為一,名由三事觀察一切雜染、清淨。
以上便是由三種事觀察一切雜染、清淨。
二種相
云何由二種相,觀察一切雜染、清淨?一者、由如所有性故;二者、由盡所有性故。
另一種方法,是以「如所有性」和「盡所有性」的角度來觀察雜染、清淨。
「如所有性」的「如」就是真如,小乘所證的真如,稱為生空真如。(大乘所證的真如稱為什麼?請先想想再看腳注[3]。)「如所有性」是整個全部打成一片,它指向的是勝義諦,只有勝義諦才有如所有性。「盡所有性」是世俗諦的觀行,達到周遍、沒有滲漏的程度。請讀者溫習甲一乙二丙二丁一〈如所有性〉和丁二〈盡所有性〉。
如所有性*
如所有性者,謂於諸行中,若愛味、若過患、若出離。
「若愛味、若過患、若出離」都是有為法,又怎麼能夠成為「如所有性」呢?這裡為了不讓大家證得太容易,產生輕慢的心理,《論》有所省略。請大家先思惟一下,省略的是哪一句,再看腳注[4]。(這裡可以提示一下,省略的那一句在《經》中隨處可見。)
盡所有性
盡所有性者,謂於諸行中,盡所有愛味,盡所有過患,盡所有出離。
這是講觀行必須周遍,才能出離三界,包括有為法的愛味、過患與出離。
從前有一個國師,皇帝覺得他修行很好,送他一件紫色的袈裟。當他快要死的時候,有一個鬼要把他帶到陰間。國師說:「你等我一下,我準備好就跟你走。」國師坐禪的功夫很好,一入定,鬼就看不到他了。國師雖然不見了,但是卻有一個小小的黑點。鬼觀察了一下,發現這個黑點是一件袈裟,國師對這件袈裟有微細的貪愛,這成為他的罩門所在。於是,鬼變成一隻老鼠,拼命地咬那件袈裟。國師心疼這件袈裟,一下子就出定了,被鬼逮個正著。鬼說:「這下被我抓到了吧?跟我走。」國師說:「這件袈裟把我害慘了,請讓我把氣出一出。」於是國師就把那件袈裟拿起來劈里啪啦撕碎了。撕碎之後,他終於把最後的一點貪愛斷掉,鬼再也找不到他了。(這個故事應該是一個寓言。它告訴我們:觀行一定要周遍,不要有滲漏。)
有一位朋友,我跟他講「五陰無常」,他覺得很有道理。但過了一陣子,他跟我說:「網路上有一個人,已經證得不死之身。」我問他:「你不是已經明白五陰無常,怎麼又會相信五陰可以煉成不死之身呢?」他跟我講:「一定都是這樣嗎?也許有一種可能性,我們可以透過某一種修煉方法,把五陰煉成常住不壞之身呢?」
這表示他之前的觀行是有滲漏的,沒有做到「盡所有性」。也就是說,他對五陰無常、苦、空、非我的觀行做得不徹底,總覺得可能會有某種例外,因為他的觀行不周遍,導致疑見斷不掉,沒辦法證初果。所以這裡的經文特別強調「盡所有性」,是很有道理的。
觀察如所有性
此中觀察諸行為緣生樂、生喜,是名於彼愛味,又此愛味極為狹小;如是由二種相,觀察如所有性所有愛味。
因為有為法而出生的樂、喜,稱為「愛味」。這一類的例子太多了,喜歡吃、喜歡穿、喜歡玩,這些都是以諸行為緣而出生的樂或喜。這種樂和喜只有很少的一丁點,雖然也「不異我」,但跟一真法界的廣大無涯是無法相提並論的。修行人觀察思惟這個道理,便可以漸次離開愛味,轉依於真如。
又觀察諸行是無常、苦、變壞之法,是名於彼過患,又此過患極為廣大;如是由二種相,觀察如所有性所謂過患。
觀察有為法都是無常、苦、會變壞的法。「法」這個字在佛經裡有很多種意思,在這裡是指「現象」。你觀察到這些現象都是無常、苦、會變壞的,所以你知道它們是有過患的。如果你喜歡有為法,到時候就會受很多罪。
比方說,有一個人,他喜歡自己的色身,可以讓他吃喝玩樂。可是某一天他得了重病,癌症末期,肝變得很大,壓迫到神經,痛不欲生,要打很大劑量的嗎啡才能勉強支撐下去。和色身健康給他帶來的樂和喜相比,色身無常給他帶來的痛苦豈不是大得多?
如果哪一天下了地獄,在地獄裡上刀山、下油鍋,那種痛苦超過人間那些短暫的快樂不知多少倍!但是,還是有人會為了一點點的快樂而去造作下三惡道的惡業。
有情的快樂都只是一點點,但是痛苦卻非常的重。人所能享受到的最大的快樂就是性愛。但是你如果頭痛、胃痛,或者身上哪個地方出了毛病,你就完全不會有這種念頭。再比如好吃的,當你身體不舒服的時候,什麼山珍海味拿到你面前都沒有用。有時候,我們覺得身體平順的時候去享受快樂非常好,但這些快樂和病苦比起來,統統不成比例。這就是「過患極為廣大」。
「過患極為廣大」還有更重要的意思,過患也同樣是「不異我」,它也是一真法界所顯示的相。明白這一點,才能無滲漏地轉依於真如。
又復觀察於諸行中欲貪滅、欲貪斷、欲貪出,是名於彼出離,又此出離寂靜無上,畢竟安隱;如是由二種相,觀察如所有性所謂出離。
觀察對於有為法的欲貪是能夠消滅、能夠斷除、能夠從中出離的,這就叫做「於彼出離」。有為法包括三界萬法,能夠出離有為法,就能夠出三界。離開三界就是涅槃,如果人還沒有死就是有餘涅槃,死後不再受生就是無餘涅槃,這就叫「畢竟安隱」。無論是有餘涅槃或無餘涅槃,都是「不異我」,這是在出離當中觀察如所有性。
觀察盡所有性
又即此愛味,即此過患,即此出離,於諸行中,若過去、若未來、若現在,若內、若外,若麤、若細,若劣、若勝,若遠、若近,審諦觀察,當知是名於彼觀察盡[5]所有性,所謂愛味、過患、出離。
「諸行」就是各種有為法。過去、未來、現在三個時期都要觀察。若內,身體或內心裡面的。若外,比如外面的器世間。若粗,比較粗的快樂,比如性愛的快樂。若細,比較細的快樂,比如禪定的快樂。若劣,就是不怎麼樣的。若勝,就是很美好的。若遠,若近,指時間或空間的遠近。這樣周遍地觀察愛味、過患與出離,才能離開有為法的繫縛。稍有遺漏,就沒辦法離開三界。
附佛外道的經論說雙身法很殊勝。雙身法是把男女性交當做修行的方法。但是,你想一想,難道性交不是有為法嗎?也許有人會說:「別的有為法都有過患,但是不包括雙身法。」他如果這樣認為,就說明他的觀行有滲漏,他認為某種愛味是沒有過患的。但是,佛經講的是完全沒有例外,你要全面地觀察並確認「只要愛味有為法就一定會有過患」,這樣才是盡所有性。
「觀」的梵語叫「毘缽舍那」,有人把它翻譯成「內觀」,這顯然是錯誤的,因為經文中說「若內、若外」,甚至《阿含經》有的地方還講「中間」也要觀。這種觀察是要普遍地觀察,而不是只往內觀察。
另有一點極為重要,它與修證的認識論有關。按照盡所有性的要求,觀行必須「若過去、若未來、若現在,若內、若外,若粗、若細,若劣、若勝,若遠、若近」,然而這裡面有很多現象是我們沒有辦法現前觀察的。例如在我們出生以前的色蘊,未來際的色蘊,很微細的色蘊(如電子),很遙遠的色蘊(如二百億光年以外的天體),別人的心法、心所有法,都是我們無法現前觀察的,我們要怎麼確定它們一定是無常、苦、空、非我呢?《瑜伽師地論》卷88說:「於內諸行發生法智,於不現見發生類智。」意思是說,對於能夠現前觀察到的法(這以內法為主,包括自己的貪愛、煩惱等等,但其實也包括可以現前觀察的外法),可以生起法智;對於不能夠現前觀察到的法,可以生起類智。所謂的類智,是指明白同類的事物會有相同體性的智慧,以現代的語言來說,便是使用邏輯歸納法得到的知識。佛教主張「依智不依識」,類智和法智是被視為同一等級的,都是現量。
也許會有人質疑:「一般人無法現前觀察到,或許定力很好的阿羅漢可以觀察得到。」按照佛經記載,即使是有宿命明的大阿羅漢,也沒有辦法現前觀察八萬大劫以前的事。還有一點,即使他能夠觀察八萬大劫以前的某些事,他也沒有辦法周遍觀察過去的所有事。這麼一來,他又怎麼肯定它們的性質呢?
因此,如果主張只有現前觀察才是現量,就會連大阿羅漢都不能做到「盡所有性」的觀行。然而,從經教看來,初果的觀行就必須達到「盡所有性」的要求。由此可知,邏輯歸納法也屬於現量,它是意識的現量境界。邏輯歸納法既是現量,比它更可靠的邏輯演繹法當然更是現量了。
三種有情
又為了知如是三事體性是有,應知三種有情眾別:一、於諸欲染著眾,二、於諸欲遠離眾,三、於諸欲離繫眾。
這是在講「有情」。能夠成佛的叫做「有情」;或者說,能夠造作善惡業、招感因果報應的才叫「有情」。如果從山頂上滾下來一塊石頭,把一朵花給砸壞了。花不是有情,石頭也不是有情,所以這件事情沒什麼善惡業可言。那如果這塊石頭滾下來把一隻狗砸死了,這塊石頭犯了殺業嗎?不能這樣講。除非是有人拿石頭砸死狗。有一種植物,叫做豬籠草,螞蟻爬進去就爬不出來,到最後就被它消化了。看起來,是豬籠草把螞蟻殺掉,並且吸收了它的養分,但因為豬籠草不是有情,所以也沒有善惡業或是果報的問題。
這裡講了三種有情。第一種是「於諸欲染著眾」,也就是欲界眾生,相應於經文的「愛味」。第二種是「於諸欲遠離眾」,就是已經能夠遠離這些欲界愛的眾生,相應於經文的「過患」。第三種是「於諸欲離繫眾」,這一類有情已經離開諸欲的繫縛,相應於經文的「出離」。
欲有很多種,欲界的欲就是財、色、名、食、睡;廣義的欲則包括全部的三界愛。比如一位結了婚的在家居士,他還會受用男女色,但是他有可能已經證了初禪。因為證初禪的人能把欲界貪愛降伏,如果配偶要求跟他有性行為,他還是會去做,但做完以後不會再想念這種事情,不被它繫縛住。這就叫「於諸欲離繫」。
這件事看起來好像很困難,但其實我們可能都體會過,尤其是在吃東西這件事情上。很多人對吃的欲望並沒有那麼強,甚至覺得吃東西是件麻煩事,對吃沒什麼興趣,每次都隨便吃一吃。他肚子還沒餓的時候,你問他晚上想吃什麼,他根本懶得去想。當然,肚子餓的時候,他還是得受用這些食物,這也算是食欲。他肚子餓的時候會有食欲,吃飽了就不想。這就表明,他雖然還是會吃東西,但是他能夠離開食欲的繫縛。以此類推,性愛也是這個樣子。
三種世間愚癡
於此三處,復有三種世間愚癡:謂若天世間,若沙門、婆羅門,若諸天、人。如是三種世間,由三因緣應知安立:一、由得欲自在及淨自在故,謂若魔、若梵世間;二、由勤修得彼因故,謂若沙門、婆羅門;三、趣種種業因果故,謂若諸天、人。
接下來,這三種有情之中,又有三種「世間愚癡」。三界都叫世間,涅槃才是出世間。愚癡就是沒有出世間的智慧。第一種,若天世間;第二種,若沙門、婆羅門;第三種,若諸天、人。
這三種世間是由三種因緣來劃分的。「安立」和「施設」是一樣的意思。從勝義諦來看,沒有一切法可得,更不要說一切法的自性。「自性」這個詞在佛經中常常出現,大部分時候都是指性質,例如水的自性是流動或潤澤,地的自性是堅硬。對於能夠住在勝義諦的聖賢來說,世間的一切法都是虛妄分別的結果,乃至有為法、無為法的區別也不例外。這個法義很重要,大家可以參看《實證佛教導論》第七章。如果不了解勝義諦和世俗諦,很多佛法你都會錯解、看不懂、貫通不了。
接著講,按三種因緣來劃分,第一類:「由得欲自在及淨自在故,謂若魔、若梵世間」。「魔」,指的是他化自在天的魔王、魔民和魔女。「梵世間」就是色界天,從初禪天,一直到四禪天。之所以把色界天和他化自在天歸在一類,是因為他們都有定力的緣故。
第二類,「由勤修得彼因故,謂若沙門、婆羅門」。「沙門」是指出家的修行人,婆羅門則是指在家修行人。他們通過精進修行,死後可以往生他化自在天或色界天。
第三類,「趣種種業因果故,謂若諸天、人」。這裡的諸天是指欲界天,但不包括他化自在天。欲界天下面是人間,沙門、婆羅門是人間的修行人。這裡沒有講地獄、餓鬼、畜生,因為他們沒有辦法修行。
二種道*
又於此三處,隨其所應,能斷、作證,有二種道,離四倒心:謂已入見地,及於上修道多修習住。
這三種有情,如果他們所修行的法門,能夠斷除煩惱、證得果位,可以離開凡夫的四倒心,便可稱之為「道」。第一種是「已入見地」也就是聲聞見道;第二種是「於上修道多修習住」,也就是二果向以上,一直到阿羅漢。
「四倒」在《瑜伽師地論》卷一有定義:「四顛倒,謂於無常、常倒,於苦、樂倒,於不淨、淨倒,於無我、我倒。」這和《大般涅槃經》的定義[6]完全一樣。由此可知《瑜伽師地論》承認有常、樂、我、淨的法。不但如此,必須離開四種顛倒,不誤計常、無常,不誤計苦、樂,不誤計淨、不淨,也不誤計我、無我,才能證得聲聞初果。由此可知,凡是主張沒有常住法的人,必然是凡夫,不可能是初果以上的聖賢;因為他一定是把常住法誤計為無常法,沒有離開顛倒知見。
四種相心解脫果
又此二種道,有四種相心解脫果:一、貪、瞋縛解脫相,二、欲貪滅、斷、出離相,三、九結離繫相,四、生等諸苦解脫相。此中前三相,顯示因處煩惱解脫;後一相,顯示果處諸苦解脫。
兩種道是見道與修道。這兩種道又有「四種相心解脫果」。第一種是「貪、瞋縛解脫相」。貪、嗔都是繫縛。「解脫」意思是從貪、嗔等煩惱中解脫出來。後面加一個「相」字,表示這種解脫是可以被觀察到的。好比一個阿羅漢,他顯得很清淨,碰到什麼事情也不會起貪嗔,這些都是可以觀察得到的。
第二種,「欲貪滅、斷、出離相」。這和上一句的意思差不多,是把欲貪滅掉、斷掉、出離的這種相。「欲貪」可以定義為欲界愛,也可以定義為三界愛。
第三種,「九結離繫相」。「九結」是指九種煩惱,包括:一愛結、二恚結、三慢結、四無明結、五見結、六取結、七疑結、八嫉結、九慳結。[7]「結」是煩惱的別名。我們平常比較常見的分類方法是「十結」,分為「五下分結」和「五上分結」。所以,如果這裡講「十結離繫相」,也是可以的,只是分類方法不同而已。
對於能夠安住在勝義諦中的人來說,連「無明」這兩個字也是多餘的。不過為了大家溝通方便,或者說是為了隨順大家在世間的生活,所以才有必要安立或施設這些語言文字。對於自己來說,你完全可以不必理會這些。要知道:三界唯是一心,都不離一真法界,甚至連「一真法界」這個名相也不可說。這才是勝義諦的境界。我現在用嘴巴去說、用語言來形容它,這都不是真正的勝義諦,而是隨順勝義諦的言說方便,簡稱為了義經。真正的勝義諦只能讓你去契入,安住在裡面。
第四種,「生等諸苦解脫相」。「生」就是出生,也就是十二因緣中的第十一支。在因緣法中,「生」是所有煩惱的前提,因為你如果不在三界出生,又怎麼可能會有三界的痛苦?不在三界出生就是無生;無生就是涅槃;涅槃就沒有苦,就一定是「諸苦解脫相」。苦有很多種,生是前提,「等」字表示附屬於生命的一切煩惱。從「生」以及附屬於「生」的一切苦中解脫出來,就是涅槃。
這四種相中,前三是因,後一是果。果即是涅槃。前三即是證得涅槃的因。
於此義中,譬如有人處在囹圄,為種種縛之所繫縛:所謂或木、或索、或鐵;又置餘人令其防守;或設有彼從幽縶處逃至遠所,還執將來;或有尚不令彼轉動,況得逃避;或有安置廣大微妙種種可愛所繫妙欲在幽縶處,令彼自然心生樂著,無欲逃避。
譬如有人身在監獄,受到很多繫縛。「或木、或索、或鐵」,用木頭做成的枷,索就是繩子,還有用鐵做成的手銬、腳鐐等等。不僅用這些東西把他綁起來、銬起來,還有獄卒看守。即便犯人逃走,獄卒也會把他再抓回來。況且,有時候會把他捆綁得動彈不得,哪裡還逃得出去?
或者是把他安置在一個很舒適的地方,讓他在那裡生活得很快樂,連逃走的念頭都沒有了。用現在的話來講,就是軟禁。雖然不是把他「關」在那裡,但是那裡的環境太舒服了,只要他一住進來,別的地方就通通都不想去了,這也是讓他失去行動自由的一種方法。比如他是外交官,人家不能把他抓起來關,但是又不希望他去參加某個國際會議,於是就請他到最名貴的百貨公司,他不管要什麼,全部都買給他,結果這個外交官就不想走了。最後,他沒去開會,對方的目的也達到了。所以這種方法也就像把他「綁」在那裡一樣。還有,進入欲界天受樂的有情,生到那裡就是玩到死,這也跟軟禁差不多。
如是彼人為一切種縛之所縛,為善方便守之所守,為最堅牢繫之所繫。復為怨家隨欲加害,所謂打拍,或復解割,或加杖捶,或總斷命。若有能脫是四縛者,乃得名為從一切縛而得解脫。
「一切種縛」就是剛剛講的手銬、腳鐐等等。「善方便守」就是獄卒或監獄管理員等等。「最堅牢繫」就是那些最堅固的繫縛。不但被這些東西「捆綁」住了,而且「復為怨家隨欲加害」。就像在古代,一個人得罪了官府,官府的縣太爺不僅有行政權,還有司法權,被他抓過去之後,他什麼手段都可以使用。所以被繫縛之後,還要被怨家打拍、解割(例如剁手剁腳)、杖捶(用棍子打)、斷命(殺掉)。如果你能夠從前面講的那四種繫縛中脫離出來的話,那才叫做真正的解脫。
如是於彼三處世間愚癡有情,為種種縛所繫縛者,當知即譬貪、瞋、癡縛。其守禁者,譬不正尋思,及未永拔煩惱隨眠;不正尋思故,尚不令動,況得離欲而遠逃避!煩惱隨眠未永拔故。雖世間道方便逃避,遠至有頂,復執將還。可愛妙欲,譬之九結,由彼結故,令於生死自然樂著,於自繫縛不欲解脫。彼既如是為種種縛極所密縛,善方便縛之所密縛,最堅牢縛之所密縛;復四魔怨,隨其所欲,以生等苦而加害之。若能從彼四種繫縛善解脫者,乃可名為從一切縛而得解脫。
「三處世間愚癡有情」前面講過。這裡為什麼會包括已經出離欲界貪愛的沙門和婆羅門在內?按照前面講的定義,這些已經出離欲界貪愛的人,只要沒有見道、不是佛教裡的初果人,就叫做愚癡。即便已經出了家,甚至已降伏男女貪愛,證了初禪,只要未證得初果,還是佛法講的愚癡。因為只要沒有見道,就一定會被種種煩惱繫縛。
在這個譬喻中,「或木、或索、或鐵」的繫縛,比喻貪、嗔、癡三種煩惱。獄卒,比喻為「不正尋思」和「未永拔煩惱隨眠」。剛才講過,你本來可以從監獄裡逃出去,但是獄卒又會把你抓回來。這好比一個初果人,開始修除欲界貪愛,可是突然一個念頭冒出來,心想:大吃一頓好像也不錯啊!想個不停。這就相當於被獄卒抓回去了。「未永拔煩惱隨眠」,意思是有些煩惱種子雖然暫時沒有現行,但是遇到一定的緣,它還是會表現出來。
真觀的解釋不一定對,大家不要把它當做權威。有時候,有些文字不是核心法義,解釋錯誤並不影響修證,所以對某些比較難懂的文字,大家也不要鑽牛角尖。
接下來,「不正尋思故,尚不令動,況得離欲而遠逃避」,這是在做進一步解釋。你如果有「不正尋思」,例如經常幻想美食當前,那就像被捆綁得死死的,哪怕身體動一下都不允許,更不用想逃跑了。
「煩惱隨眠未永拔」,煩惱暫時沒有現行,就像獄卒休息去了,你找機會逃出來,但是哪怕逃得再遠,還是會被抓回來。「遠至有頂」,哪怕你的禪定功夫很好,可以往生到非想非非想處天,只要你的煩惱沒有斷盡,還是一樣要被抓回去,繼續輪轉生死。這都不是真正的出離。
「可愛妙欲譬之九結」。「可愛妙欲」就是很殊勝而可以受用的境界,這是譬喻九種結。九結,就是前面講的:一愛結、二恚結、三慢結、四無明結、五見結、六取結、七疑結、八嫉結、九慳結。這九結非常的厲害。有的人害怕「實證佛教」把道理講得太明白,大家知道真相之後,統統都要去出家怎麼辦!有一位朋友就這麼跟我說。其實他不用擔心,因為他自己聽懂了,也還不想解脫啊!這樣的人多的是,他們明知道自己被關在這個地方,也知道外面還有另外一個地方,但他們很習慣這個地方,已經不想離開了。有的野生動物,你並不需要去關它,只要給它提供一個舒服的環境,它就不想走了,慢慢就變成家畜或家禽,喪失自由自在的生活。
除了這種種繫縛之外,還有「四魔」的加害。四魔就是五陰魔、生死魔、煩惱魔和天魔,對應前面講的,被怨家打拍、解割、杖錘、斷命。所以,等到死魔來修理你的時候,你連命都沒了。像秦始皇那樣想要長生不老,那是根本就不可能的事情。有些修行人妄想自己能夠修成不死之身,哪怕他真的在深山裡修行幾百年,也一樣是不可能的。為什麼?因為生命是有為法,一定有終結的時候。(你要是認為有可能是真的,那就表示你的觀行有滲漏,三縛結沒有斷。)
如果能夠從這些繫縛中脫離出來,那才叫做真正的解脫。
[1] 釋印順原注認為自證二字可刪。
[2] 外延與內涵是語言學的術語,內涵是以語言文字描述事物,外延則是語言文字指向的現實事物。內涵必然是語言文字,外延必然離開語言文字。
[3] 大乘所證的真如,稱為一切法真如。
[4] 真觀按,省略掉的文字是「不異我」。因為諸行皆不異於我(第八識),所以全體即是,這就是如所有性。
[5] 原本作「如」,今依《論》義改。(釋印順原注)
[6] 「苦者計樂、樂者計苦,是顛倒法。無常計常、常計無常,是顛倒法。無我計我、我計無我,是顛倒法。不淨計淨、淨計不淨,是顛倒法。有如是等四顛倒法,是人不知正修諸法。」《大般涅槃經》卷2〈1 壽命品〉 (CBETA, T12, no. 374, p. 377, b25-29)。
[7] 《瑜伽師地論》卷8 (CBETA, T30, no. 1579, p. 313, b1-16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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