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雜阿含經實證】自序:衣中寶珠

時值末法,眾生的根器越來越差,心性也越來越怯懦,許多人不敢追求大乘福慧圓滿成佛,轉而尋求小乘解脫。可惜的是,即使是這麼卑微的願望,也因為讀不懂四部阿含而無法實現。以《雜阿含經》第36經[1]為例:

「色為常為無常耶?」答言:「無常。」

「若無常為是苦耶?」答云:「是苦。」

「若無常,苦,是變易法,於意云何?聖弟子於中見色是我……不?」答言:「不也。」

「色無常,苦,是變易法」為什麼能導出「色不是我」的結論?我相信,學過邏輯的人都可以看出來,除非另有一個前提,否則這樣的推論是不完整的。少掉的前提是什麼,請讀者仔細想想看,如果你能想得出來,證須陀洹果、成為聖弟子並不難。看完腳注的答案[2],你是否感到震驚呢?因為這個隱含的前提,跟當代主流的佛學思想,完全是背道而馳!經過這樣的測試,你就可以明白,讀懂《雜阿含經》的人不會太多。

最明顯的例子是釋印順(1905~2005),他編《雜阿含經論會編》卻沒有解釋,不解釋的原因很清楚,他根本沒看懂!不只是印順,當代的阿含學者,以及南傳佛教諸多佛弟子,幾乎沒有人看懂《雜阿含經》。《雜阿含經》的困難遠遠超過凡夫的想象,必須依止證果的善知識才能理解。這本書為這些修學聲聞法多年的佛弟子指出一條登天[3]之路,此後必有無數的佛弟子因此身證解脫,乃至大乘見道。《雜阿含經實證》絕對是一部驚天動地的著作!

這本書原來在《實證佛教通訊》連載,當時名為《衣中寶珠》。衣中寶珠的典故來自《法華經》的譬喻,有一個窮人遇到有錢的親戚,這個親戚請他吃飯,又在他睡覺的時候,縫了一顆無價寶珠在他的衣服當中,然後便去忙別的事了。那個窮人不知道自己身上有無價寶珠,仍然窮苦度日,直到再度碰到那個有錢的親戚。窮人象徵聲聞人,有錢的親戚象徵佛陀,衣中寶珠象徵聲聞法中隱藏的大乘法。也就是說,佛陀在講聲聞法時隱藏著大乘法,讓聲聞人能夠不起反感,慢慢熏習菩薩法,最終轉入唯一佛乘。

筆者解釋《雜阿含經》的用意,並不是鼓勵大家修習聲聞法,而是用《雜阿含經》來證明大乘經的合法性。自從歐式佛學興起之後,有很多人鄙視大乘法,認為大乘非佛說[4],但他們都承認《雜阿含經》,甚至認為它是佛教的《聖經》。因為這個緣故,為了度化這些人,菩薩必須重視《雜阿含經》。在這方面,正覺同修會蕭平實老師的《阿含正義:唯識學探源》是當代的先河,筆者的《實證佛教導論》追隨其後。不過,以著作者的聲望來說,還是以彌勒菩薩的《瑜伽師地論.攝事分》[5]最為翹楚。然而,《瑜伽師地論》的難懂也是有名的,因此需要本書進一步注解彌勒菩薩的真意。

《論》在解釋172〈焰摩迦經〉時這麼說:

依有為,或依無為,聲聞、獨覺、佛世尊「我」,說名如來。當知此我,二種假立:有餘依中假立有為,無餘依中假立無為。[6]

本書甲一乙十二丙九〈似正法〉指出其奧義:

彌勒菩薩這段解釋,點出《雜阿含經》未明說的秘密「聲聞、獨覺、佛世尊『我』,說名如來」。那麼,凡夫和有學的「我」,是不是如來呢?《華嚴經》說:「心、佛及眾生,是三無差別。」大乘法明白地宣說,一切眾生皆住於本來自性清淨涅槃。因此,可以將「有餘依中假立有為」擴充為「本來自性清淨涅槃中假立有為」。說成大白話,就是「我即是如來」!這是佛教最終極的法義,在聲聞法中遮遮掩掩地宣說,彌勒菩薩的解釋透露冰山一角,大乘經典方才全盤托出。

這段解釋之所以重要,是因為它揭露了「我」的真義。這是理解《雜阿含經》「非我、不異我、不相在」的關鍵,這句話在《雜阿含經》中可說是俯拾皆是,只要你想讀懂《雜阿含經》,任何人都不可能規避這句話。真觀2010年出版《實證佛教導論》,指出「『非我、不異我』的『我』是指第八識(法身如來)」,絕對是當代阿含研究石破天驚的發現,奈何人微言輕,並沒有得到廣泛的認同,現在有彌勒菩薩的教證支持,大家應該可以心平氣和地面對這個真相了。

《論》甲一乙十一丙三〈相〉解釋163經「涅槃是不壞法」時,這麼說:

法有二種:一者、有為,二者、無為。此中有為是無常性,三有為相施設可得:一、生,二、滅,三、住異性……與此相違,應知常住無為三相。

以上說法顯然脫胎於《雜阿含經》卷12「如此二法,謂有為、無為,有為者若生、若住、若異、若滅,無為者不生、不住、不異、不滅」[7],並非《瑜伽師地論》才這麼說。換句話說:「涅槃是無為法,是常住法。」加上前述的「此我……無餘依〔涅槃〕中假立無為」,便可導出「我即是涅槃」這個驚人的結論!讀者有了這樣的認識,再看《大般涅槃經》「一切諸佛所有涅槃常、樂、我、淨」[8],就不會大驚小怪了。

另一個明顯的證據,出現在《論》對161經的解釋:

若立「有情有生、有滅」,是名一邊,謂增益邊。若立「生、滅都無所有」,是第二邊,謂損減邊。唯於諸行安立生、滅,是名中道,遠離二邊。是故若能如是記別,為善記別,如來所讚。

本書甲一乙十一丙二〈無亂問記〉白話解釋如下:

如果有人問「什麼法生滅」,只能告訴人家「有為法生滅」,而不能說「有情生滅」,也不能說「有情完全沒有生滅」。說「有情生滅」屬於增益邊,也就是講的範圍太大。說「有情完全沒有生滅」屬於損減邊,也就是講的範圍太小。只有說「有為法生滅」才稱為中道,既不增益,也不損減。如果能這樣為人判別,便是善巧的判別,能夠得到如來的稱讚。

真觀按,有情包括五蘊和「我」。少了五蘊便是無餘依涅槃,不稱為有情;少了「我」,便跟無情一樣,沒有因果報應與輪迴。如果有人講「有情生滅」,等於是把「實事」抹殺掉了,這落入斷滅論。如果有人講「有情完全沒有生滅」,則抹殺了五蘊生滅的事實,又落入常見。最正確而完整的說法是「五蘊生滅,我不生滅」。

以上三則證據都支持《雜阿含經》承認常住法「我」的存在,這是堅持〔一切無常、無我〕的印順所無法理解的,所以他只能編輯《雜阿含經論會編》而沒有能力解釋。他既然無法理解《雜阿含經》,自然也無法證得任何果位,終其一生都是凡夫一個。印順錯解經義,毀謗正法,這使得追隨他的徒眾,不但無法解脫,還要承擔謗法的共業。可以說,印順思想的流行,是漢傳佛教走入末法時代的關鍵指標。

反過來說,如果讀者能夠仔細閱讀本書,便能掌握《雜阿含經》的核心法義,乃至很快地「遠塵、離垢,得法眼淨」,證得須陀洹果(初果、聲聞見道)。到底是多快?《雜阿含經》記載,在問答中證須陀洹果,幾乎都沒有提到過夜或吃飯,因此可以判斷,根器猛利的人,短則半小時,最多不超過三小時,便能證初果。初果人雖然貪嗔還是很重,但是具有正見,永不墮三惡道。如果他不修菩薩法,最多七返人天便能證阿羅漢果,究竟苦邊。相對於那些精研經教數十年,卻始終無法證果的阿含學者與南傳佛教徒眾,這實在是天壤之別!

《雜阿含經》雖然有大乘法,但它顯說的內容仍然是聲聞法,《瑜伽師地論》的解釋也是一樣。除非你是定性聲聞種性,真觀並不推薦大家主修《雜阿含經》,但也不是絕對不能修習聲聞法。聲聞法可以修習的部分,是見道位的觀行,這個部分與菩薩法並無衝突。而且,聲聞法不傳的秘密已經被《阿含正義》和《實證佛教導論》公開,許多佛教學者和修行人夢寐以求的初果(須陀洹)已經變得輕易可證。所以真觀推薦大家精讀《實證佛教修行方法》,用聲聞法觀行「五陰非我」,一般人只要修到初果向即可,思辨能力上等的人可以修到初果。但是往後的修證,就不能再主修聲聞法了。因為菩薩必須保留貪愛等煩惱,以便不斷輪迴利樂有情眾生;而聲聞法卻必須厭離有為法,斷除煩惱,以便很快取證無餘依涅槃。在這方面,菩薩法與聲聞法差異極大。《菩薩善戒經》說:

優波離!聲聞戒因緣異,菩薩戒因緣異。聲聞戒心異,菩薩戒心異。聲聞戒莊嚴異,菩薩戒莊嚴異。聲聞戒方便異,菩薩戒方便異。優波離!聲聞戒淨非菩薩戒淨,菩薩戒淨非聲聞戒淨。聲聞之人乃至一念不求於有,名聲聞戒淨。菩薩若不求於有者,名大破戒,名不淨戒。聲聞求有是名破戒,名不淨戒。優波離!菩薩摩訶薩於無量劫常處有中,心不生悔名菩薩戒淨,非聲聞戒淨。以是義故,優波離!汝應宣說:「聲聞戒急,菩薩戒緩。聲聞戒塞,菩薩戒開。聲聞戒中應說因緣,菩薩戒中則不應說。」

白話解釋[9]

優波離!聲聞戒和菩薩戒的差異顯示於因緣、心、莊嚴、方便。聲聞戒以「一念不求於有[10]」為清淨,但菩薩如果不求有,就是毀破菩薩戒。菩薩在無量劫當中,經常處於三界有法(飽受生死輪迴的煎熬),卻不會後悔,這稱為菩薩戒淨,而不是聲聞戒淨。優波離!因為這個緣故,你應當宣說:「聲聞戒急,菩薩戒寬鬆。聲聞戒開緣少,菩薩戒開緣多。聲聞戒中應該講因緣,菩薩戒中則不應說。」

《菩薩善戒經》接著說:

優波離!菩薩之人隨眾生心,非聲聞也。是故菩薩於戒小緩,聲聞護急。優波離!菩薩若於晨朝犯戒,猶故應念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,自知罪過,晝夜三時,皆應如是。是名菩薩戒。優波離!菩薩若時時犯不名破戒,聲聞若時時犯,是名破戒,是名失戒,是名不得沙門道果。何以故?聲聞之人為壞煩惱懃行精進不應毀犯。優波離!菩薩若於恒河沙等劫受五欲樂,亦不失於菩薩禁戒,不名破戒,不名失戒,不名不得菩提之果。

白話解釋:

優波離!菩薩隨順眾生的心意,這不是聲聞該做的事。所以菩薩戒律比較寬鬆,不像聲聞人那樣秋毫不犯。優波離!菩薩若在早上犯戒,仍然要提攜自己的菩提願,知道自己違背了菩薩道,下午晚上也是如此。這稱為菩薩戒。優波離!菩薩要是常犯戒不叫破戒,聲聞若是常犯戒則稱為破戒、失戒、不得沙門道果。怎麼說呢?聲聞人是為了破壞煩惱而精進修行,所以不應該老是犯戒。優波離!菩薩即使是在恆河沙劫當中受五欲的快樂,也不會失去菩薩戒,不叫破戒、不叫失戒,也不叫不得菩提之果。

《菩薩善戒經》接著說:

優波離!菩薩不能於一世中盡諸煩惱,當以方便漸漸令盡。優波離!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要須無上大莊嚴力然後乃得,非一世得。是故如來不說「菩薩於生死中而生悔心」,亦不宣說永斷貪愛,為說喜法、甚深法、無疑法、空法,聞是法已樂於生死。

白話解釋:

優波離!菩薩不能在一生當中斷掉所有的煩惱,應當以方便慢慢斷掉。優波離!無上正等正覺必須以無上莊嚴力才能得到,這不是一世能夠成就的。所以如來不說「菩薩於生死中而生悔心」,也不為菩薩宣說永斷貪愛的法門,而為菩薩宣說喜法、甚深法、無疑法和空法,聽到這個法門之後能夠樂於生死。

《菩薩善戒經》接著記載以下的問答:

優波離言:「世尊!犯有三種,一者貪,二者瞋,三者癡。菩薩所犯何者為重,何者為輕?」

佛言:「優波離!若諸菩薩犯如恒河沙等貪,如是菩薩不名毀戒。若犯一瞋因緣毀戒,是名破戒。何以故?優波離!瞋恚之心能捨眾生,貪愛之心能護眾生。若愛眾生不名煩惱,瞋捨眾生名重煩惱。優波離!是故如來於經中說:『貪結難斷不名為重,瞋恚易斷名之為重。』優波離!難斷非重。菩薩常有易斷重者,乃至夢中尚不為之。優波離!愚癡菩薩無有方便怖畏犯愛,菩薩有智善知方便,怖畏犯瞋不畏犯愛。」

白話解釋:

優波離問:「世尊!貪、嗔、痴都會造成菩薩犯戒,哪一種重,哪一種輕?」

佛陀答:「優波離!菩薩就算經常犯貪愛,乃至多到像恆河沙那麼多,也不算是毀破戒律。如果菩薩因為嗔心而毀戒,就稱為破戒。為什麼呢?優波離!嗔恚的心會捨棄眾生,貪愛的心則能攝護眾生。愛護眾生不算是煩惱,因為嗔恚而捨棄眾生則稱為重煩惱。優波離!所以如來在經中說:『貪結難斷,不算重煩惱。嗔恚容易斷,才是重煩惱。』優波離!很難斷掉的煩惱不算重煩惱。菩薩很容易就把嗔恚斷掉,甚至夢中也不會現行。優波離!愚痴菩薩沒有方便所以害怕犯愛,有智慧的菩薩明白貪愛是度眾的方便,因此害怕犯嗔而不怕犯愛。」

以上的經教雖然寫得這麼清楚,卻很少人能夠依教奉行。如果你想在具體的事例當中,明白菩薩的修行方法,請參考岳靈犀《常勝王往事》。大乘法才是真正的衣中寶珠,能讓你究竟成佛。聲聞法其餘的部分,必須謹慎抉擇,不違背菩薩道的才可以如法修行,違背菩薩道的部分可以聞思而不可修行。

最後,提醒大家:這是比較進階的佛法教材[11],在閱讀這本書之前,必須有相當的佛學基礎。真觀講解《雜阿含經實證》時推薦《實證佛教導論》。那本書仍然偏難,所以後來又出版《實證佛教修行方法》,好讓大家可以輕鬆地證得聲聞初果,目前它是最優先推薦的入門教材。閱讀本書的時候,最好能夠寫筆記,將重要的專有名詞和法義記下來,以便稍後溫習;看不懂的部分先跳過去,不重要的部分可以快速瀏覽而過。哪怕你只能讀懂一小部分,這本書仍然會讓你獲益匪淺。

真觀菩薩法師2024-12-10


[1] 本書使用印順《雜阿含經論會編》的編號次序。

[2] 少掉的前提是「我是常住,不苦,不變易法」,這是交談雙方的共識。經典的編輯者為了保護聲聞法的密意,刻意予以省略。

[3] 佛教所謂的天有四種:天界的有情稱為「生天」,世間頂級的富豪稱為「世間天」,聲聞見道者稱為「解脫天」,菩薩見道者稱為「第一義天」。此處的「登天」指後面兩種「天」。

[4] 歐式佛學流行以來,早已被揚棄的「大乘非佛說」被拿來炒陳飯,真觀在《實證佛教導論》已充分論說反駁之。此處只舉簡單的理由:早期三藏(阿含部、律部和少量的論藏)是教人成就阿羅漢的聲聞法,阿羅漢在世的時候不是佛,死後入無餘涅槃自然也不可能成佛,然而卻明明有佛陀出世說法,由此可知在早期三藏之外,必定有成佛之法,與聲聞法不一樣。當知,大乘法即是成佛之法,就看你識不識貨了。

[5] 《瑜伽師地論》卷85到卷99的〈攝事分〉都是在解釋《雜阿含經》。

[6] 「我」即是第八識,第八識是常住法能藏的心體與無常法所藏的種子的和合,因此有時被當成有為法,有時被當成無為法。

[7] (CBETA 2024.R2, T02, no. 99, p. 83c15-17)。

[8] 《大般涅槃經》卷24 (CBETA 2024.R2, T12, no. 374, p. 505a20-21)。

[9] 引自《快來做一個菩薩》第四章第六節第三項〈菩薩善戒經〉。以下亦然。

[10] 有,指三界中的有為法,十二緣起的第十支。

[11] 本書有很多題材,可以讓佛教學者寫成有價值的學術論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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